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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浙江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作者&投稿:戈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福建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5年,在福建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土资源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七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以服从大局、服务中心、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重点,以改革创新、拓展空间为动力,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断提高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较好地处理了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支持经济发展与保障农民权益的关系、依法行政与提高工作效率的关系,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05年来我省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根据2005年全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全省辖区土地总面积12 401 563.79公顷,主要地类面积为:
农用地 10 764 550.43公顷
耕地 135 399.02公顷
园地 619 395.86公顷
林地 8 325 398.73公顷
牧草地 2 626.39公顷
其他农用地 463 139.77公顷
建设用地 588 856.02公顷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461 308.81公顷
交通用地 67 109.55公顷
水利设施用地 60 437.66公顷

图1 2005年福建省土地利用现状图

未利用地 1 048 157.35公顷
未利用土地 659 675.93公顷
其他土地 388 481.41公顷
(二)土地利用情况
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过程中,紧紧围绕项目带动战略的实施,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服务方式,做到超前主动服务与批后加强管理相结合,切实保障发展用地需求。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①继续确保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工业项目的合理用地,做到以项目定用地,以项目投资额定用地量,积极支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大型企业和高附加值、高税率企业以及能产生聚集效应的重大项目建设。②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做到主动服务、全程服务、优质高效服务。对项目用地做到先期介入,及时了解掌握项目情况,积极参与项目可行性论证,认真做好项目用地预审,特别做好批次用地中每个项目的用地预审。完善网上审查制度,对一些重大急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缩短审批时限,特事特办,特事快办。③着力促进项目落地。一方面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批次用地实行项目批次审批制,在报批批次用地时应附具体建设项目。除省及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以外,批次用地在原规定的报批材料基础上,增加项目审批(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新设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用地属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应附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属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应附村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经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另一方面加强用地批后监督管理,建立供地网上备案系统,及时监控各地征地实施、土地供应、项目落地等土地批后实施情况,对存量土地多,征地、供地、动工率低的地方,引导其新上项目安排到已批未供的土地中落位,切实提高项目供地率、落地率和土地利用集约率。2005年全省土地利用现状见图1。

图1

2005年省级政府审批建设用地比2004年增加了6 463.27公顷,上升了50.6%,其中农转用比2004年增加了4 606.73公顷,上升了52.37%,耕地比2004年增加了2 169.69公顷,上升了58.79%,见图2。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精神,坚持征地补偿费直接支付方式,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直接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并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用的跟踪监督管理,有效防止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现象的发生。全面推行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最低标准,按照“提高标准适度、依法依规和有利保护耕地”的原则,在全省全面推行耕地年产值最低标准,使全省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适当提高,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制订规划区内的区片综合地价,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依照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划分区片并测算征地综合补偿标准。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办法,进一步研究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养老生活补助办法,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图2 2001~2005年福建省建设用地审批情况图

(三)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5年福建省根据实际情况,全面推行和完善各级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任期耕地保护责任制,把耕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明确各级政府耕地管护责任,在对全省1 829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区实行图、表册和实地“三位一体”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了基本农田分级监管体系。按照“分级监管、统筹投入、分级建设”的要求,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的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坚持制度先行,强化项目管理,推行专项资金在线监控,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积极拓展资金渠道,土地开发整理实现了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规模化发展和产业化运作,达到了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三方面的协调统一。具体做法如下:①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全面推行和完善各级政府领导任期耕地保护责任制,全省各级共签订保护责任书10 378份。同时制定考核指标和标准,严格考核奖惩措施,对工作不力或存在问题进行通报,责令整改。②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全省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15 910片,总面积1 829万亩,保护率达到89%。凡是不符合占用基本农田条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核。③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按照“保证重点、注重质量、保护生态”的基本思路,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选项、加强监管、严格验收,推行专项资金在线监控,建立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筹措和利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地方政府、企业、个人开发整理土地的积极性。通过耕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超过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实现了年度耕地占补平衡。
2005年通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项目2 166个,用地总面积8 721.62公顷,其中增加农用地面积4 685.97公顷,耕地3 575.07公顷。总投资额为14 817.32万元。其中土地整理面积3 210.77公顷,增加农用地937.85公顷,耕地435.54公顷,投资额为9 705.63万元;土地复垦面积3 664.74公顷,增加农用地、耕地均为2 311.23公顷,投资额为2 283.28万元;土地开发面积1 846.11公顷,增加农用地1 436.89公顷,耕地828.30公顷,投资额为2 828.41万元,见图3。

图3 2001~2005年福建省土地整理开发复垦情况图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截至2005年底全省已发现矿产118种,占全国已发现矿种总数的70.2%。已探明资源储量并列入储量表的矿产106种(含亚矿种),其中能源矿产3种,金属矿产34种,非金属矿产67种,水气矿产2种。
目前,福建省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居全国前5名的矿产有19种,其中金属矿产仅钨矿1种,非金属矿产有:铸型用砂、玉石、建筑用砂、水泥标准砂、建筑用花岗岩、饰面花岗岩、叶蜡石、粉石英、宝石、明矾石、压电水晶、陶粒页岩、高岭土、岩棉用玄武岩、玻璃用砂、熔炼水晶、水泥用安山玢岩、砖瓦用粘土。位居全国前10名的矿产有37种,其中金属矿产11种,非金属矿产26种。
根据矿产资源特点和市场需求,我省优势矿产有金、钽、叶蜡石、高岭土、石英砂(玻璃砂、水泥标准砂、铸型砂)、重晶石、萤石、饰面花岗岩等;较丰富的矿产有铁、钨、钼、铜、铅、锌、稀土、银、宝石、玉石等;不足矿产有煤、锰、锡等;短缺矿产有石油、天然气、铝土矿、磷矿、钾盐等矿产。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5年全省地质勘查投入12 841.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3 180.00万元,其中矿产资源补偿费2 930.0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 779.90万元;企事业投入7 881.39万元,见图4。机械岩心钻探工作量104 024米,坑探工作量4 999米。2005年年末勘查从业人员1 077人,其中技术人员93人,劳动报酬2 782.80万元。
2005年全省新发现矿产地11处,包括:龙岩永定县抚市镇石坑岽煤矿,预测资源量20 000千吨;龙岩漳平市拱桥镇箭竹坪煤矿,预测资源量19 000千吨;三明大田县武陵乡武陵煤矿,预测资源量21 000千吨;泉州永春县下洋乡上姚南煤井田,预测资源量3 000千吨;泉州安溪县祥华乡后田煤矿,预测资源量15 000千吨;三明大田县前坪乡下坑村厂铁(铅锌)矿,预测资源量506万吨(矿石);三明大田县梅山乡大庵铁(铅锌)矿,预测资源量36万吨(矿石);南平武夷山市五夫镇上西坑矿段铜钼多金属矿,预测资源量1 200吨(金属);南平建瓯市南雅镇三磨石矿区铅锌矿,预测资源量75 700 吨(金属);龙岩永定县培丰镇大排矿区铅锌矿,预测资源量350 800 吨(金属);南平武夷山市五夫镇坪地矿段钼矿,预测资源量1 020吨(金属)。

图4 2005年福建省地质勘查投入情况图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5年以来,全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储量监督管理力度,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不予批准立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
2005年(含变更、新立、延续、其他)全省共受理采矿许可证和勘查许可证3 236个。其中,颁发勘查许可证799个,批准登记面积8 333.31平方千米,收取探矿权使用费99.24万元;颁发采矿许可证2 437个,批准登记面积640.68平方千米,收取采矿权使用费176.93万元(见图5)。

图5 2005年福建省勘查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发证情况图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为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坚持矿产资源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①加强地质找矿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围绕重点成矿区带和重点矿种,特别是对列入国家16个重点金属成矿区带的武夷山成矿区带,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创新找矿理论和找矿技术方法,加紧寻找深部隐伏矿床,重点寻找煤、铜、金、铅锌等重要急需矿产。积极争取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投入,用好省财政地质勘查专项经费,探索建立地质勘查的投入产出机制,力争实现找矿新突破,增加资源储量,特别是可采资源储量。②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05]28 号文件精神,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努力实现“无证非法采矿查处率100%”的目标;严厉查处越界开采、以采代探、滥采乱挖等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不断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勘查开采环境。同时,按规模化、集约化的要求,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和矿山布局优化。③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禁新设立钨、锡、稀土的采矿权。进一步提高采矿权的准入条件,加强对全省优势矿产和紧缺矿产的管理,合理提高矿产资源最小开采规模。④将煤炭列入我省保护性开采矿种进行严格管理,调控开采总量,科学配置资源,促进合理利用。⑤全面推进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强化矿产储量基础工作,以动态监测为基础,开展补偿费征收以储量消耗为依据的试点,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⑥继续抓好“青山挂白”治理工作。在巩固福厦高速公路两侧“青山挂白”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其他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五江一溪”两侧“禁采区”内的“青山挂白”治理工作。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新机制。2005年全省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调控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运作进一步规范。针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存在的问题,与省监察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通知》,从出让程序、信息公开、出让范围、资格条件、合同履行等方面,不断规范土地使用权招拍挂行为。全省严格实行经营性房地产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建立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个人,禁止或限制其参与政府特许的国土资源行业经营活动。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试点,努力实现在网上发布挂牌公告、交易公告,竞买人网上报名登记、报价、竞买,构建以竞争方式配置国土资源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交易新平台。
2.土地一级市场
2005年全省共出让土地2 825宗,面积5 705.53公顷,其中新增3 118.40公顷,成交价款2 401 881.85万元,纯收益681 267.79万元,成交价款和纯收益比上年分别增长了0.85%和0.57%。协议出让1 985宗,面积3 830.58公顷,其中新增2 394.41公顷,成交价款458 669.39万元,纯收益82 260.38万元;招标、拍卖、挂牌840宗,面积1 874.95公顷,成交价款1 943 212.46万元,纯收益599 007.41万元;租赁15宗,面积1.90公顷,获土地租金34.97万元;其他供地方式91宗,面积31.82公顷,收入2 162.85万元(见图6)。
3.土地二级市场
积极推动土地二级市场建设。土地使用权转让44 835宗,面积3 143.65公顷,获转让金553 875.99万元;出租36宗,面积2.54公顷,获租金4.06万元;抵押19 032宗,面积9 253.99公顷,抵押价款6 148 293.07万元,贷款金额2 991 547.46万元,有效地盘活了存量土地,促进了存量土地合理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率(见图7)。

图6 2005年福建省各设区市土地出让情况图


图7 2005年福建省各设区市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图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加大地质勘查投入,加强对重要、急需矿产的勘查力度,2005年省财政专项安排地勘资金2 000万元,用于煤炭等重要矿产的勘查。组织上报并经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批准安排我省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项目8个,项目资金1 190万元。2005年新发现了一批具有开发前景的矿产地,铅锌、煤矿经进一步工作有望成为大型矿床。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下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全省会议进行部署,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纳入了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切实加强了对非法无证采矿的查处力度,市县两级政府都建立并落实了动态巡查、档案管理、举报有奖、责任追究制度。针对矿产资源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经省政府同意,除国家地质勘查大调查项目、省级矿产资源补偿费勘查项目、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省级矿产资源勘查资金找矿项目等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勘查项目外,暂停受理全省新立探矿权申请。在暂停受理审批期间,开展了探矿权批后的全面检查,加强监管,同时研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了省级煤炭资源勘查专项规划的编制,现已形成初稿,待进一步论证后报批。部署开展了乡镇小煤矿联合改造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目前部分县的规划已通过评审。继续开展“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在一期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二期“禁采区”内1 372个“青山挂白”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了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的调研,起草了《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实施办法》,并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加快矿业权市场建设,严格按照《福建省矿业权招标拍卖与挂牌出让管理办法》对采矿权和部分探矿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研究提出了扩大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的方案。全省探矿权出让455宗,合同金额503.11万元,其中申请审批445宗,合同金额55.93万元;拍卖、挂牌10宗,合同金额447.18万元;采矿权出让880宗,合同金额28 377.07万元,其中申请审批协议有偿出让606宗,合同金额20 776.44万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274宗,合同金额7 600.63万元。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全省探矿权转让37宗(出售),价款7 334.84万元。采矿权转让1宗(其他),价款963.94万元。
四、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福建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0 786件,其中动态巡查发现土地违法行为9 383件,动态巡查制止违法行为8 978件。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3 792件,涉及土地面积301.52公顷,其中耕地103.22公顷,涉及个人2 820件,占总数的74%。本年结案3 689件,结案率97%,涉及土地面积 312.69公顷,其中耕地105.18公顷。2005年共拆除违章建筑物142.29公顷,没收构筑物8.14公顷,收回土地105.41公顷,其中耕地27.60公顷,罚没款1 863.06万元。刑事案件移送14宗,追究刑事责任8人。
2.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932件,其中涉及个人非法采矿829件,所占比例为88%;结案802件,涉及个人非法采矿729件,所占比例为90%。吊销采矿许可证2件,罚没款为528.809 1万元,刑事案件移送22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
与2004年同期相比,土地违法案件数量略有下降,但总的数量还是比较大,特别是个人违法占地情况比较明显,但矿产违法案件有较大幅度上升,且罚没款数量也有较大幅度上升。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全省上年底未结案3件,2005年共受理51件,其中行政处罚42件,行政许可6件,行政强制6件,其他4件;本年审结53件,其中维持38件,变更5件,撤销5件,撤回申请5件,本年未审结1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水平。具体做法:①进一步加强学习,特别是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把握政策方向,领会精神实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②加强国土资源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做好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切实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③加强乡镇国土资源单位建设,认真落实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制度,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村级有人协管,促进管理工作的落实。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权力运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廉政、诫勉、警示谈话制度,着力抓好廉政建设。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⑤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继续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组织开展干部集中教育培训,全面加强系统的体制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基层建设、基础建设、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全系统努力造就服务型机关、效能型集体、高素质队伍。
全省国土资源行政年末从业人员2 592人(不含事业单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 864人,研究生53人,大学本科及大专1 556人,高中及中专850人,初中及以下人员133人。经费收入总额54 571.8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 38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47 230.88万元,其他收入6 960.99万元。基建投资200万元(省地勘局)。直属事业单位444个,职工人数4 213人;乡级土地所1 004个,人员3 579人,其中专职3 442人,兼职137人(见图8)。

图8 2005年福建省国土资源机构人员情况图

全省在2005年参加各种院校培训毕业或结业人数达1 017人次,其中参加党校学习239人次,行政学院学习148人次,参加其他培训630人次,其中国外培训10人次。参加学历教育的305人,其中硕士生5人,本科生137人,大专生163人。本年获得学位的5人,其中硕士学位2人,学士学位3人。通过各大专院校的学习和培训,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图9)。

图9 2005年福建省干部培训及学历培训情况图

七、问题与建议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实施方案,在七个专题调研报告经国土资源部审查批准后,全面铺开。根据全国土地利用规划纲要、海峡两岸经济区建设纲要、全省“十一五”规划纲要,产业布局规划、省直属各有关部门“十一五”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确定中心城市和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规模、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2)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确保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需求。①加强规划引导,鼓励和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②大力盘活存量土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处置闲置土地的若干意见》,为新项目的落地提供空间。③研究制定工业项目土地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在建设项目审批、用地预审和供地审查时,坚持以项目用地、以投资额定用地量,对无特殊工艺要求的工业项目,要求建设多层次厂房,杜绝圈而不用、小项目大圈地等浪费土地的行为。
(3)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安全。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实行图、表册和实地“三位一体”的管理,做到保护图、保护地块、保护责任“三落实”。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扩大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全省连续多年耕地占补平衡。
(4)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秩序。继续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努力实现“无证非法采矿查处率100%”的目标,积极推进矿业权市场的建设,不断优化矿山布局和矿业结构,继续抓好“青山挂白”专项整治,使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五江一溪”两侧有“挂白点”的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恢复。
(5)坚持执政为民,维护群众利益,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坚持征地补偿费直接支付方式,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直接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并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用的跟踪监督管理,有效防止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现象的发生。
(6)推进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要继续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金土工程”建设,切实提高信息化水平。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平台,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和预警系统、开通“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加快采矿权网络审查系统建设,实现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网上挂牌交易、采矿权网上审批。

2006年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执行中央“保护资源、保障发展、节约挖潜、维护权益”的总要求,以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主线,切实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矿产资源管理,为服务全省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据2006年浙江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统计资料显示,全省现有土地总面积10539734.17公顷,其中,农用地8726648.79公顷,占82.80%;建设用地974839.67公顷,占9.25%;未利用地838245.71公顷,占7.95%。农用地中,耕地1916479.41公顷,园地692323.29公顷,林地5644841.71公顷,牧草地530.17公顷,其他农用地472474.21公顷;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753980.5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5731.35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35127.81公顷。详见图1。

图1 2006年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利用状况
1.农用地
全年耕地减少85761.52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8517.71公顷,生态退耕4806.19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61652.70公顷,灾毁耕地784.92公顷。连续11年实现了全省耕地占补平衡。
继续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全年建设占用基本农田293.85公顷,补划295.93公顷,年末基本农田1808920.02公顷,与2005年持平。
2.建设用地
为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搞好建设项目的年度衔接,继续将土地整理折抵指标纳入年度计划管理,分期分解落实用地指标,并及时进行调整,基本保证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合理需求。全年共批准建设用地17910.52公顷(耕地10679.29公顷),其中,国务院批准1881.32公顷(耕地988.43公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16029.20公顷(耕地9690.86公顷)。
(三)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完成了全省补充耕地实行按数量、质量等级折算的基础工作。积极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和以农村宅基地、废弃工矿建设用地复垦为主的建设用地复垦工作,拓展耕地占补空间,加快新农村建设。全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新增耕地23497.01公顷,总投资额378717.60万元,其中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 12506.88 公顷,占耕地增加总量的53.23%,复垦耕地3459.88公顷,占14.72%,通过土地开发增加耕地7530.25公顷,占32.05%。

图2 2006年全省耕地整理复垦开发比例图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截至2006年底,全省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种96种,其中能源矿产3种,黑色金属矿产3种,有色金属矿产11种,贵金属矿产2种,稀有、稀土及分散元素矿产7种,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7种,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9种,建材原料及其他非金属矿产53种,水气矿产1种。
表1 截至2006年底浙江省11种(类)主要矿产保有查明储量统计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6年地质勘查费共投入5212.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179.54万元,比2005年增加11.27%,地方财政拨款1541.71万元,比2005年减少21.74%,国内企事业投入2491.47万元,比2005年增加93.42%。完成机械岩心钻探工作量40883米,完成坑探工作量1286米。
全年共提交地质勘查报告273份,新发现矿产地5处。
新查明矿产资源量的矿种有:铁矿84万吨(矿石),钼矿8887吨(金属),普通萤石350万吨(矿石),水泥用灰岩5151万吨(矿石),玻璃用脉石英88万吨(矿石),钠长石11万吨(矿石),叶蜡石146万吨(矿石)。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全年颁发有效勘查许可证126件,面积1223.89平方千米,其中变更9件,新立64件,延续51件,其他2件。有效采矿许可证3703件,面积360.69平方千米。其中变更600件,新立242件,延续2052件,其他809件。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经过多年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全省矿产资源开发逐步走向规范,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有了稳步提高。2006年全省矿山数和从业人员继续减少,矿石产量略有增长,矿业产值继续上升,矿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开采矿种68种(其中煤矿等6矿种处于停产状态),比2005年减少2种;生产矿山3711家,比2005年减少10.79%;从业人员11.26万人,比2005年减少8.13%;矿石采掘量41128.73万吨,比2005年增长10.65%;实现矿业总产值80.92亿元,比2005年增加7.29%;利润总额5.85亿元,相对2005年增加21.23%;税金总额8.88亿元,比2005年增加20.18%。
同时,全省矿业劳动生产率持续快速提高,人均矿石采掘量、人均矿业产值和人均利税总体逐年上升,2006年人均利税达1.3万元。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了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力度。国发[2006]31号文件下发后,从9月6日开始,全省工业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出让。经过近两年的深入调查研究,制订了《浙江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方案》。
2.土地一级市场
全年国有土地供应总面积为24123.16公顷,比2005年减少5.04%。其中出让13130宗,面积18588.41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77.06%,合同收入10102492.10万元,单位面积出让价款为543.48元/平方米,基本与2005年持平。出让土地中,协议面积 13888.37 公顷,占出让总面积的74.71%,合同收入2805848.52万元,占出让总收入的27.77%;全年土地招标、拍卖、挂牌面积4700.04公顷,占出让总面积的25.28%,合同收入为7296643.58万元,占出让总收入的72.22%。2006年全省土地出让情况详见图3。3.土地二级市场

图3 2006年全省土地出让情况

土地二级市场继续呈现活跃趋势。全年转让土地148175宗,面积3540.28公顷,转让金2530409.52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加2.50%,12.37%和15.88%;出租451宗,面积79.76公顷,租金1497.80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加21.24%,89.41%和0.71%;抵押85937宗,面积74712.03公顷,抵押金43136363.16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加17.41%,68.59%和2.70%。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规范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工作
目前,全省101个国有及国有控股矿山企业中有89个完成采矿权有偿取得,基本上实现了国有矿山企业采矿权有偿使用工作的目标。同时,积极推进探矿权有偿使用制度的改革。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全年探矿权出让64宗,其中1宗为挂牌,合同金额20万元,其余全部为行政审批。采矿权出让1690宗,合同金额138607.28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加14.42%和158.11%。其中招标、拍卖、挂牌706宗,占出让总宗数的41.78%,有偿出让比例比2005年增长24.16%,合同金额68314.11万元,占总金额的49.29%。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全年转让探矿权5宗,价款5179万元;转让采矿权20宗,价款2022.60万元,其中出售16宗,价款1899.60万元,分别占总数的80%和93.92%。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14368件,其中2006年发生5320件。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3724件,涉及土地5774.8公顷,其中,耕地3439.2公顷。立案查处2006年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5063件,涉及土地面积1502.8公顷,其中耕地874.2公顷。
截至2006年底,已结案13635件,涉及土地5719.3公顷,其中耕地3430.3公顷。当年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结案4879件,涉及土地1440.2公顷,其中耕地832公顷。
2006年全省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共拆除建筑物、构筑物594.5万平方米,没收建筑物、构筑物1770.1万平方米,收回土地1118.7公顷,其中耕地571.7公顷,罚没款63926.5万元。
(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共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339件,已结案328件;吊销勘查许可证1件,吊销采矿许可证2件,罚没款1498.37万元。
(三)主要特点
1.土地违法案件数量和面积均有下降,但仍在高位运行
2006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14368件,立案查处13724件,比2005年分别下降10.7%和2.2%。2006年全省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和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涉及的土地面积,比2005年分别下降35.3%和34.2%,其中非法占用耕地面积大幅下降,分别下降43.4%和44.3%,这说明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已明显减少。
2006年继续保持执法监察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土地执法大检查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在全省31个县(市、区)组织开展了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发现和集中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土地违法案件查结率达到99.35%,其中当年发生案件查结率96.37%。
2.非法占地类案件比例较大,单宗违法用地面积比2005年有较大幅度下降
2006年新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5063件,涉及土地1502.8公顷,其中耕地874.2公顷。在查处的这些案件中,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地4595件,涉及土地面积 1313.7 公顷,其中耕地面积742.5公顷,占2006年新发生案件立案数的90.8%,土地面积数的87.4%,耕地面积数的84.9%。在2006年立案查处的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地案件中,平均每宗违法用地案件涉及土地4.3亩,主要集中在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和村民非法占地建房。2006年全省发现农村个人违法占地建房3123起,占2006年新发生违法用地总数的58.7%。
(四)发生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主要原因
全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全省土地资源紧张,人地矛盾比较突出,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土地需求与供给矛盾十分尖锐,一些单位为了追求发展,不顾违法用地。
(2)一些地方政府和领导没有真正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用地观念,以土地换发展的冲动仍很强烈,发生土地违法行为的动因尚未根本消除。
(3)一些地方执法监察工作软弱,行政处罚执行不力,该拆除的没拆除,该收回的没收回,一罚了事;一些地方在对责任人的处理上,存在抓小放大、抓次放主的现象,查案的威慑力不够。
(4)基层特别是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力量比较薄弱,信息不灵,对土地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103件,2005年底未结案11件,审结89件,2006年底未审结案25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截至2006年底,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从业人员239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993人;直属单位职工4403人;乡级国土所4569人。全年收入总额51559.23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拨款49 639.75万元,其他收入1919.48万元。全年参加干部培训424人次,其中党校培训40人次,行政学院93人次;参加学历教育133人,当年3人获得硕士学位。
七、问题与建议
统计显示,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增强六种意识,努力做到六个坚持,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是发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①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双重压力越来越大,维护权益和维护稳定的要求越来越高;②国土资源开发利用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出现,加强监督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③干部队伍素质跟不上新形势的要求,工作作风不实现象有所抬头。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建设用地有关税费政策,继续深化征地制度改革。
(2)强化矿产开发监督管理,切实加强矿产资源规划,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深入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3)不断提高对“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的认识,明确“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的要求和途径,把“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作为经常性工作深入向前推进。

2006年,广东省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坚决执行中央关于土地参与宏观调控政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依法行政,政令畅通,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开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轨道做出了积极贡献。工作成效可概括为:谋大局、谋发展,上下同心;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得力到位;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举措有力;改革创新、提高素质,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①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有新突破;②加强土地调控,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并举,节约集约用地有新举措;③大力推进国土资源市场建设,市场配置国土资源的力度不断加大;④大力加强地质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新进展;⑤扎实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矿政管理工作有新成效;⑥测绘工作成绩斐然,信息化建设有突破;⑦严格依法行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大加强;⑧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队伍素质有新提高。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据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2006年全省土地总面积17981265.69公顷(含国家下达广东省未能核定的岛屿滩面积11564.90公顷),其中:农用地14914668.18公顷,建设用地1752827.03公顷,未利用地1313770.48公顷(图1)。与2005年末相比,全省土地总面积增加5612.55公顷,这是珠海市沿海围海造地扩大的土地面积。各类土地之间数量也发生了变化,农用地减少26007.67公顷,建设用地增加37529.29公顷,未利用地减少5909.07公顷。

图1 2006年广东省土地利用现状

1.农用地

2006年全省农用地223720022.7亩,其中,耕地43237931.5亩,比2005年净减少1053227.5亩,继续呈递减势态(图2)。人均耕地0.46亩,比2005年的0.48亩减少0.02亩。耕地减少的原因是农业结构调整、建设占用、灾害毁地和生态退耕,其中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是耕地逐年减少的最主要原因。园地14514036.5亩,比2005年增加 64168.8 亩,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结构调整由耕地改种果树而成为园地。林地 152032650.5 亩,比2005年减少328810.2亩,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改林种果、建设占用、灾毁和耕地开发等占用了部分林地;牧草地408196.2亩,比2005年减少5145.2亩。其他农用地13527208.0亩,比2005年增加354529.8亩。

图2 2001~2006年广东省耕地面积变化

全省耕地增加168094.9亩。增加的来源为:开发117962.1亩,土地整理10978.4亩,复垦17683.0亩,农业结构调整7436.2亩,其他14035.2亩(图3)。

图3 2006年广东省耕地增加来源结构

全省耕地减少1221322.4亩。减少的原因为:农业结构调整1038903.8亩,各项建设占用耕地141487.4亩,生态退耕2410.7亩,自然灾害损毁24509.2亩,其他14011.3亩(图4)。

全省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严格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切实做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完成了国土资源部下达的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基础研究工作。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粤府办[2006]17号),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制的落实。加大自筹资金补充耕地工作力度。2006年,全省验收自筹资金补充耕地153130亩。

图4 2006年广东省耕地减少因素构成

2006年全省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41487.4亩,加上建设占用可调整为耕地的地类 24136.7 亩,全省共需补充耕地149824.1亩。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指标149863.0亩,其中可视为补充耕地的新增园地面积3239.5亩。按耕地占补平衡口径考核,2006年全省继续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2.建设用地

(1)建设用地结构和变化情况:2006年全省建设用地26292405.5亩,比2005年增加562939.4亩。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1361997.00亩,比2005年增加509432.5亩;交通运输用地1765019.9亩,比2005年增加70726.2亩;水利设施用地3165388.6亩,比2005年减少17219.3亩。三者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依次为81.25%,6.71%和12.04%,详见表1。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在建设用地中所占比例,2006年(81.25%)比“九五”期间平均数(80.10%)增加1.15个百分点,比“十五”期间平均数(80.59%)增加0.66个百分点,呈现递增趋势,主要原因是全省总体上处于城市化、工业化的中期,城镇、工矿用地大幅度增加;交通运输用地所占比例也呈现递增趋势,2006年(6.71%)比“九五”期间平均数(6.04%)增加0.67个百分点,比“十五”期间平均数(6.57%)增加0.14个百分点,但“十五”以来增幅减缓,表明这期间尽管经济发展对交通用地的需求强劲,但全省在交通建设方面注意了节约集约用地,导致用地增幅不断下降;水利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一直呈递减趋势,2006年(12.04%)比“九五”期间平均数(13.9%)减少1.86个百分点,比“十五”期间平均数(12.84%)减少0.8个百分点。

表1 1996~2006年建设用地构成

续表

(2)土地征用情况。2006年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6415.79公顷,其中农用地5222.37公顷,耕地2359.241公顷,征地总费用373745.34万元,安置农业人口129502人,详见表2。

表2 2006年广东省土地征用情况

(3)建设用地审批情况。2006年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7255.11公顷。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1203.68公顷,其中耕地337.12公顷。在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中,分批次建设用地394.67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148.26公顷、公用设施用地62.49公顷、公共建筑用地225.87公顷、住宅用地1.71公顷;单独选址建设用地809.00公顷,其中交通运输用地652.05公顷。

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6051.43公顷,其中耕地2054.53公顷。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中,分批次建设用地5666.96公顷,其中商服用地298.0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144.56公顷、公用设施用地405.19公顷、公共建筑用地449.96公顷、住宅用地 1369.14 公顷;单独选址建设用地384.47公顷,其中交通运输用地162.15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1.21公顷。2006年省人民政府审批建设用地用途构成具体见图5。

(三)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6年全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1229个,总面积9665.95公顷,增加农用地7579.23公顷,其中增加耕地7407.26公顷;增加建设用地4.97公顷;总投资额为 64514.72 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2%,具体情况见表3。

图5 省人民政府审批建设用地用途构成

表3 2006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完成情况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全省已发现矿产131种(含亚矿种),已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111种,其中能源矿产7种,黑色金属矿产7种,有色金属矿产13种,贵金属矿产5种,稀有、稀土及分散元素矿产23种,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8种,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10种,建材原料及其他非金属矿产36种,地下水矿产2种。全省矿产种类多,丰度一般,铁、铜、铅、钨、金、银、油页岩、普通萤石、硫铁矿、水泥用灰岩、高岭土、玻璃用砂、饰面用大理石等矿产资源具有一定规模及优势,在国内、省内占有重要地位。2006年全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68宗,其中固体矿产54宗、地热8宗、矿泉水6宗。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全省属地化地勘单位投入地质勘查费用16037.78万元,比2005年度增加104%,投入的矿种有铀矿、地热、铁矿、铜矿、铅矿、多金属矿、锡矿、钼矿、金矿、银矿、碱质石灰岩、高岭土、建筑用花岗岩、矿泉水以及其他矿产等。全省新发现矿产地3处,矿种为碱质石灰岩、高岭土、大理石。新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矿种有铁矿、铜矿、铅矿、锡矿、高岭土、大理石。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6年全省颁发勘查许可证476个,比2005年度增加2.8%。其中,能源矿产38个,黑色金属矿产129个,有色金属矿产160个,稀有及稀土矿产5个,贵金属矿产51个,非金属矿产72个,水气矿产21个。批准登记面积4198.11平方千米,收取探矿权使用费42.21万元。按不同经济类型企业获得勘查许可证情况:国有企业137个,集体企业6个,有限责任公司164个,股份有限公司1个,私营企业22个,其他企业144个,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1个,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个。具体见图6。

图6 2006年不同经济类型企业获得勘查许可证情况

全省颁发采矿许可证2227个,比2005年增加10.6%,其中,能源矿产53个,黑色金属矿产70个,有色金属矿产81个,贵金属矿产6个,稀有、稀散稀土矿产14个,非金属矿产1861个,水气矿产142个。批准开采登记面积664.0563平方千米,收取采矿权使用费124.04万元。按不同经济类型企业获得采矿许可证情况:国有企业120个,集体企业222个,股份合作企业4个,联营企业13个,有限责任公司208个,股份有限公司32个,私营企业1576个,其他企业26个,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4个,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2个,港、澳、台独资经营企业4个,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6个,中外合作经营企业5个,外资企业2个,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个。其中私营企业所占比例最高,达70.77%。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2006年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产86种,矿产地1500处,矿山数2547个,比2005年度减少18.60%;矿山从业人员82171人,比2005年度减少9.99%;矿产开发产值87.89亿元,比2005年增加10.12%;利润16.19亿元,比2005年度增加23.30%。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积极推进工业用地公开交易和经营性基础设施及公益性事业用地有偿使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了全省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计划,已经省政府批准下达执行。颁布实施《广东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2006年,全省以公开交易方式出让土地3317公顷,成交额561亿元。经省政府批准下达经营性用地计划 4306 公顷,其中使用新增建设用地1077公顷,使用存量建设用地3229公顷。

会同省监察厅对全省有形土地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市、县对在执法检查中查出的各种不规范行为限期进行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

2.土地一级市场

2006年全省划拨土地1090宗,面积2815.8395公顷;出让土地8546宗,面积14460.2699 公顷,纯收益1068769.98万元。其中协议出让6964宗,占出让宗数的81.5%,面积10688.777公顷,纯收益81393.58万元;招标出让18宗,占出让宗数的0.2%,面积128.77公顷,纯收益70307.68万元;拍卖出让376宗,占出让宗数的4.4%,面积622.9171公顷,纯收益331712.4万元;挂牌出让1188宗,占出让宗数的13.9%,面积3019.8058公顷,纯收益585356.32万元。2006年广东省土地出让中,商服用地1404.618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291.8977公顷(所占比例最大),公用设施用地414.1562公顷,公共建筑用地406.1167公顷,住宅用地3046.6358公顷,其中别墅、高档公寓13.9063公顷,普通商品房2250.1964公顷,经济适用房2.348公顷,其他住房780.185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21.7853公顷,水利设施用地50公顷,特殊用地25.06公顷(图7)。

图7 2006年广东省土地出让用地类型情况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土地用途构成情况中较为突出的有:招标中住宅用地出让124.1公顷、纯收益70220.01万元,全部为普通商品房用地。拍卖中住宅用地399.2692公顷、纯收益270072.51万元,其中普通商品房用地324.32公顷、纯收益269133.03万元;商服用地182.3183公顷、纯收益57111.2万元。挂牌中住宅用地1809.11公顷、纯收益488670.04万元,其中普通商品房用地1629.6496公顷、纯收益471316.1万元;商服用地807.6009公顷、纯收益81141.23万元,详见表4。

表4 招拍挂土地用途情况

续表

3.土地二级市场

2006年全省转让土地76439宗,面积为14979.39公顷,转让金3994608.02万元;出租土地5宗,面积9.51公顷,租金2666.50万元;抵押土地45427宗,面积31250.20公顷,抵押价款16267280.30万元,贷款金额10001544.06万元。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矿业权市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逐步规范了矿业权审批程序,加大了矿业权市场配置的力度,起草了《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截至2006年,全省有20个地级以上市和41个县(市、区)实施了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分别占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总数的95%和59%。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全省无探矿权出让;采矿权出让928宗,合同金额16964.15万元,其中招标、拍卖、挂牌出让261宗,出让价款10265.45万元。出让的主要矿种为砖瓦用粘土、建筑用花岗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花岗岩和陶瓷土。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全省探矿权转让5宗,比2005年度减少1宗,矿种为铅矿,价款847万元;采矿权转让19宗,比2005年度增加18宗,价款1418.79万元,转让矿种有铁矿、锰矿、铜矿、铅矿、水泥用灰岩、建筑用花岗岩、矿泉水等。

四、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5776件(含历年隐漏违法行为),比2005年增加了29.91%。其中土地违法行为5447件,比2005年增加了33.44%,涉及土地面积 7938.89 公顷,比2005年上升了3.49倍,其中耕地1959.95公顷,比2005年上升了2.07倍,反映出全省在贯彻落实国务院31号文和监察部、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以及加强动态巡查、卫片执法检查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省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3977件,立案率为69%,其中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669件,涉及土地面积7435.73公顷。全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结案(含2005年未结案件,下同)3302件,结案率83%,其中土地违法案件结案3082件,结案率为84%。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共拆除违法建筑物48.2045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物21.14万平方米,收回土地72.09公顷(耕地24.6公顷),收取罚没款12984.93万元。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动态巡查发现土地违法行为3498件,涉及土地面积4022.26公顷(耕地1032.22公顷),动态巡查制止土地违法行为2591件,涉及土地面积3126.23公顷(耕地174.31公顷),制止率为74%,挽回经济损失929.5万元。

2.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全省共发现矿产违法行为307件,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307件,立案率为100%,矿产违法案件结案219件,结案率为71.3%。在查处矿产违法案件中,吊销勘查许可证12件,采矿许可证253件,收取罚没款323.68万元。涉嫌土地矿产违法行政处分47人,党纪处分55人,刑事处罚24人,刑事案件移送62人。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全省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9件,比2005年度增加27%,受理154件,审结134件,比2005年度增加4%,其中维持93件,撤销8件,撤回申请29件,未审结40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6年省、市、县(区)三级国土资源管理从业人员745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 4296 人,占从业人员的57.62%。从业人员中,研究生及以上289人,大学本科及大专 5050 人,高中及中专1823人,初中及以下294人,受过大专以上教育的人员占了71.61%。2006年全省管理人员参加各种院校培训达2887人次,其中参加党校学习932人次,行政学院学习234人次;学历教育569人,2006年获学位15人。

七、问题与建议

(1)粗放用地现象普遍存在,土地利用规划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形势严峻,今后仍应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的原则,研究制定土地利用和收益调节的办法,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制订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考核办法。

(2)查处违法违规的国土资源案件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守住三条“红线”。

(3)国土资源市场特别是矿业权市场需要进一步规范,尽快出台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建立“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矿业权市场,规范和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管,建立健全矿政管理的长效机制。

(4)队伍建设特别是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进一步理顺国土资源所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和硬件建设,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



《河南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答:2006年,河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央调控政策,紧紧围绕全省发展大局,认真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职责,国土资源保护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工作成效明显,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主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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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答:2005年,全省国土资源部门以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以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紧紧围绕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积极推进用地保障、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国土资源市场建设等各方面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快速发展。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截至2005年10月31日,全省农用地面积为1 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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