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权转让的两种情形你必须要知道 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作者&投稿:势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时,必须办理的手续是什么~
1、《专利权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2、专利权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若涉及企业申请人更名等事项);3、专利证复印件和法律状态证明书;4、与原代理机构的解聘书及受让人新的代理委托书;5、若涉及对外进行专利技术转让,则针对技术的性质,还需增加如下文件和、或手续:(1)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2)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
企业和个人可通过专利转让网、专利服务机构等专业平台实现专利转让。企业和个人未委托专业人员办理转让的,首先需注意专利能否转让、转让备案等问题。专利转让是实现专利收益的一种方式,企业和个人可通过多种专业途径来实现专利转让。如果企业和个人未委托专业人员办理专利转让的,在转让过程中需注意下面几点:1、区分专利转让和实施许可之间的不同。2、专利转让分为专利申请权转让和专利权转让。3、可能存在不能转让的情形,例如国防专利、向外国人转让等情形。4、转让需订立书面合同。5、让与人与受让人订立转让合同后,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登记。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6、核实专利的法律状态。特别是受让方需核实:是否存在多个专利权人,是否已缴纳当年年费,是否存在权利质押、侵权诉讼、无效等情形。
申请专利的好处无需再说,但你可知道在专利被授权以前,专利申请权也是一种可以用来转让的权利?同样可以帮你赚取经济利益!那么专利申请权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转让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专利申请权转让的两种情形你必须要知道。专利申请权转让的两种情形你必须要知道专利申请权转让的两种情形你必须要知道第一种是在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前,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将自己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第二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已经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但还未拿到专利授权书之前,可以将自己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这两种情况的本质都是专利申请权的权利主体发生的改变,不同点是两者发生时所处的专利申请阶段不同。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在什么阶段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双方都要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也许你已经听得晕头转向了,接下来就结合一个案例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原告:上海大华化轻工业公司(简称大华公司)被告:无锡某研究院院长孔德凯双方约定:孔德凯将其非职务发明安全节能电镀循环过滤加热器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大华公司,由大华公司自主办理专利申请,孔德凯放弃专利申请权,(即使大华公司只实施未申请专利,孔德凯也不提出申请);大华公司支付给孔德凯专利申请权转让费10万元,其中,合同签约后预付5万元,合同公证后补付5万元;合同签字生效后,即由大华公司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合同还约定,以后不论大华公司在生产中的经济效益如何,孔德凯无权再要求大华公司支付报酬,亦不承担经济退回风险。合同签订后,大华公司分两次支付给孔德凯转让费6万元,但未按合同规定办理公证手续。孔德凯认为大华公司未按约支付转让费,便于1987年7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88年6月,孔德凯申请的专利经中国专利局公告。据此,大华公司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孔德凯返还转让费6万元,并赔偿违约金1万元。在上述案例中,合同中写明的是转让安全节能电镀循环过滤加热器专利申请权合同,但是技术所有人在签订转让合同前并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此技术的专利申请,而受让人(也就是大华公司)也未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所以上述案例中,双方转让的并非专利申请权而是专有技术(专有技术与专利技术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因此,在转让专利申请权的时候,在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后,千万不要忘记到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关于专利申请权转让的两种情形你必须要知道这一问题小编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专利转让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