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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房交付时卫生间变“板房”,房屋质量问题该哪个部门监管?

作者&投稿:当涂应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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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质量问题由开发商负责,由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监管。

一、开发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开发建设单位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开发商,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住宅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质保期内,家中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建议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我检查,找出原因,然后判断是由于自身使用不当或装修改造所致,还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如确属房屋本身质量问题,住户可联系物业办理质保手续,协商维修时间及内容。当物业未积极配合或推诿扯皮时,住户可根据购房合同中有关房屋保修的约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提出保修要求。

二、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开发商的监管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俗称的建委,其在机构职责中就有监管职能。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例,其具体的监管职能为:

承担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研究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三、不属于房屋质量投诉的范围

以下情况并不属于房屋质量投诉的范围:

1、申诉方未先行与保修责任单位联系、协商解决的;

2、申诉方与被诉房屋产权没有权属关系,且未受产权所有人委托的;

3、超过保修规定期限或不属于保修范围的;

4、涉及质量以外的纠纷和要求,如退、换房等;

5、涉及开发商或用户验收后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和自行装修不当造成的。



一新房交付时卫生间变“板房”,房屋质量问题应该归质量安全部门监管,因为这个部门主要是管这方面的问题,而且会对有质量问题的单位进行严厉的处罚。

应由房屋质量监管部门做监管。对新房的质量,抗震能力,抗压能力都做一个有效的检测。

房屋质量问题应该是城建局这样的单位来进行监督吧,她们的责任就是监管房屋的建造质量问题。

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可以找专业机构进行房屋质量评估,然后和开发商协商,也可以提出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房屋质量问题涉及到基本的民生,马虎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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