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设置
作者&投稿:郟琬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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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设置如下:
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九条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
1、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
2、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
3、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
4、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
1、一级总监、二级总监。
2、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
3、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
4、专业技术员。
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
1、督办。
2、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
3、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
4、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共12个职级层次,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都是11个职级层次,但最高职级、最低职级的设置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