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之前应做哪些工作
一、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通常,在签约前,注册会计师应了解以下情况:
1、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
2、经营规模和组织结构
3、经营情况和经营风险
4、以前年度接受审计的情况
5、财务会计机构及工作组织
6、被审计单位简况
7、管理人员的经验、品行等相关方面进行全面了解
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同时也为接受委托后安排下一步的审计工作奠定前期基础
二、评价自身的胜任能力
即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应对自身能否胜任该委托业务进行评价。包括:评价自身执行审计的能力,特别要考虑到确定审计小组的关键成员和考虑在审计过程中向外界专家寻求协助的需要;
评价自身与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之间是否独立;评价即将参加受托业务应有的谨慎或关注能力。
扩展资料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具体内容可能因被审计单位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应当包括下列主要方面:
1、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
2、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3、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
4、审计范围,包括指明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遵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5、执行审计工作的安排,包括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
6、审计报告格式和对审计结果的其他沟通形式;
7、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可能仍然未被发现的风险;
8、管理层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9、注册会计师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10、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11、注册会计师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12、审计收费,包括收费的计算基础和收费安排;
13、违约责任;
14、解决争议的方法;
15、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以及签约双方加盖的公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审计业务约定书
百度百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