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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分公司是否能够签署?

作者&投稿:雍宝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保险合同分公司是能够签署的,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其他类型的公司,之所以设立分公司,就是为了更加方便的进行一些经营活动,比如说在各个城市所设立的分支机构能够在当地从事商业活动,因此在对外签署合同的时候也应当是有权利所进行的。
一、保险合同分公司是否能够签署?
保险合同分公司是能够签署的,《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根据民诉意见第41条的规定,总公司非依法设立分公司,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还是应当以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我们认为,分公司能否对外直接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到民事诉讼活动中,实质要以其是否领取了营业执照为要件,因为一旦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其对外便公示了分公司作为一个组织机构可以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因此其当然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上的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分公司是否可以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我们认为,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如果每个合同都必需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驰了。
二、其他法律规定
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对外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只要在其经营范围内,或者虽然超出经营范围但签订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应当认定该合同为合法有效(具体理由请参阅《公司法》一百问(三)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超出经营范围是否有效)。针对分公司超出经营范围对外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需要指出的一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日常生活当中分公司对于总公司来说必须要遵从他们的意思,并且相关的规章制度必须保持一致,因此它是属于一种非常依赖附属的关系,但并不意味着它没有完全的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在没有特殊规定情况之下为了经营活动的需要可以签订。

《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答:当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授权后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判断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也是会根据分公司是否获得了企业法人资格以及是否获得了总公司授权,如果说分公司没有获得企业法人资格也就代表不具备民事责任能力,所以签订的合同也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一、分公司签署的合同...

《保险合同主体是总公司但是签合同是分公司,如果产生纠纷总公司是否承担...》
答:分公司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所以分公司虽然实际经营具体业务,但是对外不承担责任。对外承担责任的是总公司,也就是合同上的甲方或者乙方。即使对方告到法院,法院也会要求对方起诉总公司,而不是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是市分公司,二级机构,签合同签什么样的待遇好,由保障,合同分哪几种...》
答:人保财险有几种合同版本:总版合同、地版合同、派遣合同、劳务合同 当然是总版合同最好了,总版合同是有HR指标的,占用人员及薪酬编制,是和人保财险公司签署的,薪酬、福利都好。地版合同是和分公司签署,不占人保财险公司薪酬编制,待遇要差一点。派遣就更差了,没有薪酬编制,在财务上是劳务支出,...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主体资格》
答:这些分支机构依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相对独立地从事各项保险业务,订立各种保险合同,办理保险业务的有关事宜。3.保险合同是开展保险业务的主要法律形式。保险合同是经过批准的制式合同,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分公司统一印制的。但保险合同的保险方可以是总公司也可以是签订合同的各分支机构。因此凡因保险...

《有限公司分公司能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答:有限公司分公司如果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的那么是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用人单位的委托与劳动者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所以分公司需要注意的是是否取得了营业执照。一、有限公司分公司能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

《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社会保险登记合法吗?》
答:总公司签订合同的情况下,由分公司进行社保登记是合法的,公司法中对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认定是非常明确的,由于分公司并没有法人系统,所以是不可以签订合同的,由总公司可以合法的签订。 一、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社会保险登记合法吗?合法的,总公司签订合同,可以由分公司执行。我国《公司法》第31条明确...

《保险合同主体是总公司但是签合同是分公司,如果产生纠纷总公司是否承担...》
答:保险公司实行的是一级法人结构,只有总公司为法人机构。分支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你如果要起诉保险公司,起诉任意一级分支机构就可以,不用起诉总公司。

《分公司劳动合同与总公司签是合理的行为吗?》
答:(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如果员工入职总公司旗下的分公司,,除了可以和分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之外,也是可以直接和总公司的签署一份劳动合同的。

《保险合同可以分保吗?》
答:根据我国《保险法》第28条的规定,分保即再保险,是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行为。在再保险交易中,分出业务的公司称为原保险人,接受业务的公司称为再保险人。因此,再保险是保险人之间的一种业务经营活动。再保险合同是独立合同,其合同双方为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

《分公司是否具有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主体资格》
答:《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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