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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债权执行挂靠项目发生纠纷由谁来承担责任?

作者&投稿:仁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房地产公司债权执行挂靠项目发生纠纷一般由挂靠人、被挂靠人来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在合同签署的时候,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当然,若是挂靠人并不具有相关资质,那么签署的挂靠合同是无效的。

一、房地产公司债权执行挂靠项目发生纠纷由谁来承担责任?

1、房地产公司债权执行挂靠项目发生纠纷一般由挂靠人、被挂靠人来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将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实际施工人通过内部承包的方式使其符合承包条件,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直接挂靠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或与其联营等多种行为均认定为借用资质的表现。

前述司法解释定义的“借用资质”与建设工程领域通说的“挂靠”实际系同一概念。虽然对外表现形式系被挂靠人在负责施工管理,但具体施工过程中实际的管理责任是由挂靠人承担,挂靠人需向被挂靠人缴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并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技术、资金、人员等义务与责任。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之规定,无论是招投标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是中标后施工企业将工程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均是一种挂靠行为,挂靠人与被挂靠人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二、挂靠合同的结算认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因挂靠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并不影响工程最终的结算,但该条款并未明确在双方当事人签订多份合同的情况下应参照哪份合同。在司法实践中,有按照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依据、有按照双方当事人过错程度的大小来认定结算依据、还有按照工程鉴定或造价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等认定规则,方法不一,规则各异。

房地产公司债权执行挂靠的行为不一定是合法的,但不合法并不意味着项目完工后发包方不需要支付工程款,具体工程款是否需要支付,与工程经竣工验收是否合格有关,若是合格则需要支付工程款。



《公司挂靠协议书》
答:以合作互盈为目的,甲方(管理方)经与乙方(挂靠方)充分协商,靠在甲方公司下的有关 一、甲方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公司下进行广告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广告公司资质以及公司的有关手续资料。 四、乙方承揽广告业务,根据乙方需要,甲方需议,甲方同时...

《...乙方挂靠在甲公司去做了丁方的一个项目,现在项目因资金问题停了,乙...》
答:乙方挂靠在甲公司名下,甲公司只是收取乙方的管理费,就是俗称的卖资质,甲乙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或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故乙方的借款行为与甲公司没有什么法律关系,你只能向乙方主张债权,而不能向甲公司主张。

《公司挂靠其他公司的项目算财产线索吗》
答:不算。根据查询华律网信息显示,公司向被其他公司账户支付的工程款,不属于其责任财产范围,挂靠人工程款请求权可以排除其他债权人的强制执行。

《三人承包共同工程款汇入挂靠公司账户法院执行局可以查封吗?》
答:承包人和公司之间的挂靠协议不是必然对抗生效法律文书(善意第三人公司债权人)。可以依法提出执行异议。结合主体身份、法律关系、款项权属、具体案情和证据确定救济方案。

《老赖挂靠建筑公司的工程款可以当成到期债权吗?》
答:理论上说是可以的,但是你如何向法院执行局提供确实的证据是一个难点,另外即使确认了,又如何确认债权呢,所以实际操作非常难

《建筑项目挂靠协议审核版》
答:二、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三、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

《...一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甲方欠工程款,我所挂靠公司已倒闭且无法找到...》
答:首先必须说明,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承包工程项目属于违法行为。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

《民事案件执行阶段追加工程被挂靠方为被强制执行人,有哪些法律依据和案例...》
答:五、追加总公司、分公司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追加该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由于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当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所属的法人就应对其债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执行规定》第78条、《适用意见》第272...

《执行案中被告公司的挂靠工程是否可以被执行》
答:有点麻烦,原则上是可以的

《挂靠协议书》
答:1、甲方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公司下进行___建筑工程的经营,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 2、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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