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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的关系

作者&投稿:潘咳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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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通用合同条款——是每个建设工程合同都有的,是相对公平的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由于每个工程包括甲方的要求是不同的,所以要有专用条款来进行约定,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和细化,根据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其效力高于通用条款。法律分析专用条款本身就是按照两方事实上谈判的结果进行填写,如果需要增加或删减、修改通用条款部分的商定,均能够通过专用条款的填写及增加来完成,无所谓的填写规范,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是必备的配套条款,不能缺少,否则通用条款和公路行业准专用合同条款就不完善。为建筑施工合同现在采用的是示范文本,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序号和通用条款的序号是不可以改动的,所有的条款都显示着,不适用的条款打X或划掉即可 。当然,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或完善,通用条款是针对通用条件设置的,有些内容不具体或不适合,所以要在专用条款明确或完善。法律依据《_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哪个优先》
答:专用条款。在合同中,专用条款的优先级高于通用条款。也就是说,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存在冲突或不一致的地方,应以专用条款为准。专用条款通常会明确指出对通用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或者在某些情况下会完全替代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有什么区别?》
答: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合同履行中是否执行通用条款要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

《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哪个优先》
答:专用条款优先。1、合同类型:不同的合同类型可能包含不同的条款,这些条款的优先级也可能不同。例如,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专用条款通常优先于通用条款,因为它们更具体、更针对特定的工程项目。2、合同目的:合同的目的也是决定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优先性的重要因素。如果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或...

《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冲突优先用哪个》
答:当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冲突时,专用条款具有更高的优先级。这是因专用条款的制定是基于特定需求和考虑,更具体、明确,与特定情况更为契合。通用条款是广泛适用于多个合同或情况的标准条款,目的是为了提供多性的规定和约定。尽管通用条款在很多情况下是有效和实用的,但没有专用条款那样的具体性和详细性。...

《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的区别》
答: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的区别如下:1、用途不同:专用条款是对一般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这是一个必要的补充条款,不能缺少。否则,公路行业的通用条款和准专用合同条款将不完善。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工程的需要制定的,在建设工程中通用。2、内容不同:通用条款是同一版本所有施工合同的...

《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的区别》
答:法律主观: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法律客观:《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有什么区别?》
答: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合同履行中是否执行通用条款要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

《专用合同条款序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序号保持一致是什么意思啊_百度知 ...》
答: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是必备的配套条款,不能缺少,否则通用条款和公路行业准专用合同条款就不完善。为建筑施工合同现在采用的是示范文本,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序号和通用条款的序号是不可以改动的,...

《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冲突优先用哪个》
答:优先用前者。根据法律快车在线咨询可知,专用条款具有优先性,即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不一致时按专用条款处理,按照合同的解释顺序一般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本合同专用条件及附件、本合同通用条件、招标档案、投标档案及标件、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档案。

《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哪个优先》
答:通常专用条款效力高于通用条款。当然还要看合同条款的表述,是否补充条款,批注条款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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