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是什么 如何看山西10月1日起禁放烟花爆竹这项规定?
根据8月8日的新闻消息报道,山西政府在第77次常务会议中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决定。从10月1日开始,山西省将全面治理烟花爆竹的燃放,其主要内容是山西省全省禁止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但是如果有十分必要的情况需要燃放烟花爆竹,那就必须要得到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同意,还要经过公安机关许可后,才可以在指定地点、指定位置、让专业的燃放单位操作。
禁止燃放烟花这一条例在很早就已经开始实行了,因为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这些有毒有害的气体。这些气体被人体呼吸后就会对神经系统、眼睛产生刺激作用,这些气体也和一些疾病的发生有所联系。而且在春节期间放鞭炮的人大量增加会使得城市里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的浓度升高,而这些污染污染气体的存在同样也会危害健康。
而且研究发现,当空气中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等有害物质的浓度超标的话,就会引起人体的呼吸道粘膜刺激,可能会诱发支气管炎和肺炎等诸多疾病,更严重的甚至与人体内的血红蛋白结合,造成人体供氧不足,从而发生中毒的症状。而在空气污染的同时,噪声的污染也会加重。
说到噪声污染,我们就很容易想到除夕之夜燃放烟花爆竹时,爆炸声连绵不断吵的人往往难以安眠,如此高强度的噪音对患有心脏病和脑血管病的人来说是十分危险的。所以我们应该向公民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并且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这一事例的管理,如此才可以有效的降低污染的程度,使环境得到改善。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婚庆,生日期间燃放爆竹是我国民间的传统习俗,此前,山西省未全面禁止过在春节期间以及一些庆典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因此人们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十分普遍。这对环境造成了不小的影响。近日,山西省发布消息,从10月1日起,全省禁止生产、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这个政策是非常好的,对社会有很大的益处。
首先,中国的烟花爆竹生产相对落后,多数仍停留在传统的手工生产模式,这一政策有利于减少制造烟花爆竹过程中的事故。特别是粉碎,筛选,混合,干燥,填充等药品零件,在人工条件下是非常危险的过程。 这取决于火药的性质。如果操作员一不小心,如果受到摩擦,撞击或冲击,火药可能会燃烧甚至爆炸。目前,我国烟花爆竹的生产规模仍以小企业或小作坊为主,大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多。生产仍然采用传统技术,主要是手工操作,生产效率低,与国外相比落后很多,生产机械化程度低也给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带来了许多隐患。
其次,这一政策有利于减少烟花爆竹对环境的污染。烟花和爆竹的生产中使用了各种化学原料。 在这些垃圾中,有多种金属和非金属元素的化合物,并且可能有一些不完全的燃烧残渣,例如碳粉,金属或塑料粉等。燃放烟花爆竹后,外壳废物严重影响了环境卫生,大量增加了环境治理管理成本。放完一些烟火后,会有一个纸箱或者一些纸屑。 尽管纸箱可以回收利用,但纸箱的体积太大,不易压缩。 另外,有很多人燃放这种烟花,垃圾车的体积有限,这增加了清洁人员的工作量。这一政策有利于减少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因此,山西此次出台这一政策对人们的生活是非常有益的。
山西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根据当地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如超出规定时间和地点,经民警口头警告拒不改正的,可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实行拘留措施。 不管是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举办烟火燃放活动,还是亲朋好友燃放爆竹图喜庆,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能在禁放区、限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否则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全国禁放烟花城市138个,其中省会城市5个,地级市30个,县级市103个。各级公安机关积极会同安监、质检、工商部门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包括零售网点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非法产品、超标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危害燃放者的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