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是本人签约,家里人代签有法律效应吗 合作协议不是本人签字,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上签名是其他人代签的,不是本人签的是否有法律效力是需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判定的。遇到这种情况是可以事后进行追认的。合同的效力主要是待定的,如果当事人并不认可,那么协议是无效的。 当然,如果代写人是有表见代理情节的话,那么合同还是有效的。所以一般这种情况相对是比较复杂的。【法律分析】委托代理本身指的就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相关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去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是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是有两种方式,即书面和口头这两种形式,当事人是在实际运用中,可以是用口头形式的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是法律法规规定是用书面形式的,应当按照规定采用书面形式,比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都应该采用书面的形式。属于无效代理订立的无效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情况:1、无权代理人所订立的没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相关合同;2、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去签订的合同;3、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所签订的合同;4、代理人与对方通谋去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相关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如果你朋友的亲戚是他的代理人,那么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拓展资料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_百度百科
法律分析
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只要是意思表达一致且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是有效的。若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则是无效的。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若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余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是无效的;无处分权的人处分别人财产的合同是无效的。但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合同是无效的;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是无效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合作协议不是本人签字,是否有法律效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由你的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代替你签字的;或你明知他人以你名义在合作协议上签字而不作否认表示,则签字有效,合作协议也有效。 2、如果是是他人在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情况下代替你签字的,经你追认后,该代理签字有效,合作协议也就有效。 3、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所签合作协议无效,对你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通则》 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