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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指定中院再审的民事案件有审理期限的规定吗? 省高院再审案件从审理到判决需要多长时间?

作者&投稿:泰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高院指定中院再审的案件,中院应当在什么时间再审~

楼上说清楚了指令再审的审限,非常正确。另外,高院作出指令再审的裁定后,要将裁定书送达各方当事人,然后将案卷退回中院,中院再立案再审。这个过程需要时间,往往2、3个月后中院才立案。立案后正常办理期限是6个月或者3个月(这个与案件是一审程序或者二审程序有关)。不过再审案件有点比较复杂,如果改判肯定要审委会讨论决定。还有就是也可能存在公告送达或者鉴定的问题,这些都要扣除审限。

您好,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期限为一个月。
第三条 审理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案件,期限为五日。 第五条 审理赔偿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第七条 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或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各类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或裁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视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裁定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

  高院指定中院再审的民事案件有审理期限的规定。
  具体的审限规定,要根据是对判决或裁定进行的再审,及原判决或裁定是一审还是二审时所作出的等实际情况来分析,具体的可以参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裁定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审限。审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   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再审的时效: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一项指: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第三项指: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第十二项指: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第十三项指: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以上四种情形,当事人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出再审,当然,当事人需要拿出证据证明以上情形。

在《民事诉讼法》中,对已生效的调解书申请再审也有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但对于当事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高院裁定再审,而中院在没有新的证据下,法官依旧维持原判。我该怎么办...》
答: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

《中院再审不服怎么办》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裁定再审的民事案件,一审法院再审后只做出裁定,不作出判决对么?_百 ...》
答: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讲这种说法不正确,再审程序启动就说明原审已经不发生法律效力了。其次法院针对程序性的问题出具的都是裁定,针对案件事实出具的是判决

《民事案件,一审在地方法院,二审在中院,我都胜诉了。对方又上诉到高院...》
答:我国审判制度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后不得再上诉;二审判决裁定作出后,送到双方就生效。当事人不服判决裁定或拒绝履行,可以走审判监督程序——申诉程序,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

《一审二审均未开庭,判我败诉,由高检抗诉后,省高院指定市中院再审,判决后...》
答:中级法院“再审”中~?再审,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因故(发现足以推翻原生效判决的新证据)重新审理的定义。你说讲的“再审”是否指上诉审(二审)的意思?高院指定市中院重新审理,当初中院是二审的话,那么再审也是二审的,二审是终审。如果还不服气的话,还可以提出新证据向高院申诉,要求再再审的。

《中院发回重审的案件,经过开庭审理又胜诉,对方再次上诉到中院,怎么还 ...》
答: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提审。上级人民法院因下级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而指令再审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第三条 同一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对同一案件只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一次。前款所称“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一次”不包括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审查后用通知书驳回的情形。

《河北省高院让去中院提交再审申请是否合法》
答:该情况合法。国家审级制度是两审终审,二审就是终审了,再审是一个非常规的审判程序,从性质上是一种错案纠正程序,只有确有错误的案件,才能正式的进入再审程序。所以,河北省高院让去中院提交再审申请是合法的。申请再审并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如果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审判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发回重审的案件审理期限也应该按照第一审的期限计算。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

《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答:《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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