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车祸惊吓有没有赔偿? 儿童车祸惊吓有没有赔偿
法律分析:发生车祸受到惊吓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一)在实际的交通事故中,不光只是受害人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受到了损害,还对其自身和亲属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精神痛苦。交通事故中,受害者身体上的伤痛只是一部分,精神痛苦也占了很大的部分,尤其是受害人死亡这种情况,对受害者的家属来说,这种伤痛是无法弥补的。因此在交通事故的索赔中,除了正常的事故赔偿,受害者亲属要求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以作为精神损失赔偿,是完全合理的。(二)在交通事故索赔中,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当事人在申请人身侵权赔偿时,应该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法院已经就人身侵害赔偿作出判决以后,受害人或其亲属再申请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三)不光是受害人本人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还有死亡人的近亲属包括其配偶、父母和子女都可以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这项赔偿。如果死亡人没有上述亲属,其他近亲属比如兄弟姐妹也可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发生车祸受到惊吓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一)在实际的交通事故中,不光只是受害人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受到了损害,还对其自身和亲属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精神痛苦。交通事故中,受害者身体上的伤痛只是一部分,精神痛苦也占了很大的部分,尤其是受害人死亡这种情况,对受害者的家属来说,这种伤痛是无法弥补的。因此在交通事故的索赔中,除了正常的事故赔偿,受害者亲属要求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以作为精神损失赔偿,是完全合理的。(二)在交通事故索赔中,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当事人在申请人身侵权赔偿时,应该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法院已经就人身侵害赔偿作出判决以后,受害人或其亲属再申请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三)不光是受害人本人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还有死亡人的近亲属包括其配偶、父母和子女都可以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这项赔偿。如果死亡人没有上述亲属,其他近亲属比如兄弟姐妹也可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有
有赔偿的,如果还伴有受到惊吓引起的连锁症状,如查实与本次事故有关,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治疗费。
当事人在申请人身侵权赔偿时,应该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法院已经就人身侵害赔偿作出判决以后,受害人或其亲属再申请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十年来,我国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升。2021年我国孕产妇死亡率已下降到16.1/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至5.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至7.1‰,妇幼健康核心指标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生命全周期、服务全过程、健康全方位为出发点,以努力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为落脚点,连续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启动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两个提升计划,切实做好妇女儿童的健康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华克勤介绍,十年来,在妇女儿童健康问题上,各个医疗机构按照“十三五”规划目标、中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妇幼健康各项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巩固完善制度、优化资源配置,将妇幼健康工作落到实处。以其所在的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为例,建院以来,该医院不仅将服务触角延伸至诊前诊后,覆盖一、二、三级预防,还加大了健康科普力度,在有效输出“防未病”观念、助力疾病“早发现”“早治疗”的同时培养患者诊后自我健康管理理念,形成了完整的自我健康管理链。
在具体措施上,华克勤还分享了一些先进经验。比如,医院开展“全孕期、多维度”的孕产妇保健,从孕前保健开始到产后2年内随访,确立孕产妇身心 “大健康”概念,对孕产妇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对胎儿疾病和遗传性疾病进行全方位筛查、诊断和干预研究,助力人口素质提升
精神损失费没有统一标准,一般由法院判决,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要负一部分监护失职的责任(具体比例看双方过错程度),所以最后也不会太多,三千两千的也就差不多了。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可以咨询有经验的律师,听听他们的意见及建议。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车险理赔车祸使人受到惊吓在理赔范围内吗》
答:今年6月份机动车商业险改革,商业险有个新险种,交精神损害责任险,如果投保了这个险种,受害者可以获得精神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