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盖房强行占我家土地二十多公分。并把房子盖到我家平房上面三公分。致使我房子受损严重。怎么办? 邻居盖房子占了我家的地违反了哪条法律?
他占了你家的地,还跟你家吵架,这世道就等于乱了啊,不能心慈手软,坚决阻止盖房,强行拆除
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罪。相关法规定,非法占用土地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以及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违法行为。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占用土地罪的违法行为构成: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五、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六、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八、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九、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十、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十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这种情况先和社区(村委会)还有对方协商一个解决办法。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回原状,陪偿损失,多占的地退还给你。关于农村盖房子是有规定的,使用的占地面积是比较确定的,如果地平面是多少,就应该是多少,按规定,房子的最外沿不应该超过你的宅基地。
你可以找村委会,乡镇干部,把你的具体情况告诉他们,让他们出面解决,这个问题是你有理,始终保持正当的合法的行为去解决就可以了。
找城管协商看看。
你们俩家人,谈谈话看看
《邻居盖房占了我家的地方怎么办》
答:先和邻居进行协商处理,并注意留下协商的证据,协商不成的话,找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再不行就向法院起诉,要求邻居退出侵占土地,赔偿相应损失,负担诉讼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