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儿子名字,房子是父母租出去的,合同是父母签的,在法律上生效吗? 房产证是儿子的房子是父母租出去的,法律上生效吗
要看具体情况,房产证是儿子的,父母是无权代表儿子出租房屋的。除非房子儿子授权给父母出租。如果儿子未成年,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那么父母是监护人,有执行的权利;如果已经是成人,那么双方需要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等都是有效的。法律分析此授权可以是事前的授权,儿子给父母出具委托书,父母代儿子出租这个房屋的行为就是有效的。也可以是事后的,父母没经过儿子的同意就出租了这个房屋,儿子知道后,没有表示反对,视为追认授权,这个房屋租赁合同也是有效的。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若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余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是无效的;无处分权的人处分别人财产的合同是无效的。但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合同是无效的;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是无效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房产证是儿子的,父母是无权代表儿子出租这个房屋的。
二、除非儿子授权给父母。
1、这个授权可以是事前的授权,儿子给父母出具《授权委托书》,父母代儿子出租这个房屋的行为就是有效的。
2、也可以是事后的,父母没经过儿子的同意就出租了这个房屋,儿子知道后,没有表示反对,视为追认授权,这个房屋租赁也是有效的。
如果儿子已经成年,那么其父母签订的合同在法律意义上就是无效合同。
儿子有民事行为能力,父母没有儿子的授权委托,签的出租合同在法律上无效。儿子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父母是监护人,父母签的出租合同,有效。
这种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儿子委托父母签字,而且要有委托书 ,这种合同才有法律效力。不生效,儿子的房子父母无权出租,但是儿子事后同意也可以,合同有效。
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房子是父母租出去的,合同是父母签的,在法律上应该是没有效力的。当然儿子必须是成年人,否则,父母有权代办处理的。
房产证是儿子名字,房子是父母出租的,合同是父母签的,在法律上无效。如果父母有儿子授权书,授权父母代为出租,合同才能生效。
《不动产证是儿子名字,房产证是父母名字,房子算谁的?》
答:算共同享有。具体份额多少根据实际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