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有权拆除违规安装在小区公共场所的私人设施吗? 物业有权把公共场所出租吗
在宾馆客房、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学生、员工宿舍等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场所和区域安装摄像头是违法的。
第三方未经安装者允许获取或传播他人监控内容,属于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可能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如果擅自传播或非法使用相关视频内容,也可能涉嫌犯罪。
被侵权人可以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停止侵权,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缺陷的,由生产企业或者销售者承担责任侵权人利用瑕疵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在安装或安装专用相机之前,相机安装人员应详细了解相机的网络安全性能,以避免由于技术原因或存储不当造成的损失。
扩展资料:
2006年12月4日,北京通过地方立法通过了《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规定,公安图像信息系统用户应当向市、区、县公安机关备案。
擅自在公共场所安装公安图像信息系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拆除;单位设置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设置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2008年1月1日,辽宁省实施的《辽宁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不得侵犯公民隐私。对涉及公民隐私的图像信息,应当采取保密措施。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_百度百科
物业没有权利把公共场所出租,如果物业要出租小区公共场所,必须要由业主共同决定,征得大多数业主的同意,并且公共场所出租的收益,也要归业主所有。
公共场所包括建筑物楼道、电梯间以及园区道路、绿地等公共部分,这些公共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而物业公司只是接受委托对小区进行管理和维护,没有权利代替业主擅自处分公共场所,包括私自出租公共场所。
所以如果业主觉得物业公司或者其他人擅自使用业主共有部分,不管是改变功能,还是进行经营性的活动,但是却没有经得业主的同意,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即使物业经过业主同意,利用小区的公共场所,进行一些经营性的活动。那么所得的收益,也是小区业主共有,而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将公共收益公开。
有不但有而且必须要拆,你把空调外机安装在公共通道上,耽误别人行走不说主要是占用了消防通道,这是严厉禁止的,如果你一家这样做物业不闻不问就会出现第二、第三、……最后发展到不可收拾,因此说物业是必须出面协调处理的。为了大家都能够有个安全、和平、祥和、安逸的生活环境希望大家都来维护它。
《为了小区业主的安全,安装监控业委会有权实施吗?》
答:没权,监控必须由公安机关同意后才能安装,要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实施。
《业委会有权组织一部业主表决拆除另一部分业主的房子吗?》
答:业委会权限来自全体业主,针对的是小区公共区域、公共设备、设施,当然不包括业主私有产权的区域。
《我住的小区里,物业管理公司想把一片绿地改建成垃圾池。他们有权利...》
答:小区的绿地任何人或单位都不得改为他用,业主委员会可以而且应该出面制止。如果物业强行,可向当地绿化委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