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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房,他把土地转让给我,现在也住了20年,现在他要要回可以吗? 我们是农村的,邻居的房子不住人了,他想把房子连同土地转让给我...

作者&投稿:舒蔡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别人的土地转让给我了我在上边盖房子了现在他又不承认了要把土地要回去我的怎?~

有签字和付款凭证,你可以起诉它,最恨这样的老赖


一、房屋买卖中房屋与土地的“主从”关系

城市房屋买卖中,遵循“地随房走”原则。这一理念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观点明确。在我国的农村,土地是农村经济组织集体所有。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集体土地未经征用,不得出让、转让。实践中,在对农村土地进行征用时,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予以补偿的,采取的是“房随地走”的原则。因此,基于此因素,笔者认为,农村房屋转让也应遵循“房随地走”的原则,以土地使用权能否转移作为决定房屋转让效力的主要因素。

二、现有法律规范中对农村房屋买卖问题的规定

1、现行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152条至155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房,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2、最高人民法院对农村房屋买卖效力的意见

最高院于1963年作出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几个问题的意见》规定:“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树木、厂棚、猪圈、厕所等永远归社员所有,社员有买卖或租赁房屋的权利。房屋出卖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即随之转移给新房主,但宅基地的所有权仍归生产队所有。”;最高院于1984年作出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 0条规定:“村镇公民之间由于买卖房屋转移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应根据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审查、批准手续办理。”可见,《土地管理法》施行前,最高院原则上是承认农村房屋买卖效力的。《土地管理法》施行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对农村房屋和宅基地出台了严格管理政策,最高院未就此出台过新的规定,也没有发布典型案例,因此很难判断最高院对农村房屋买卖的态度是否发生改变。

三、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

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笔者认为,判断合同的效力,应当以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有效要件为标准,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欠缺任何一个有效要件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有效要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合同当事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具备相应的权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不符的合同,其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无效;无处分权的人订立的合同,权利人不予追认的无效;无代理权的人订立的合同,被代理人不予追认的无效;二是意思表示真实,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法院应根据受欺诈、胁迫方的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该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法院可根据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该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三是内容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因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显失公平的合同,应根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请求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四是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未采用特定形式的无效。

目前,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在审判实践中常见争议。主要表现在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能否购买该组织成员的房屋问题。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农村的村民住宅出售给城市居民的房屋买卖合同,必然涉及到城镇居民使用农村住房和宅基地问题,由于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应认定无效。在城镇周边地区,具有城镇户口的人购买周边地区农村住房的现象较为普遍,法律对能否买卖并未明确禁止,但因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故该买卖合同又具有特殊性。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房屋买卖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和变更,故审查买卖是否有效要看其房屋宅其地使用权的转移是否经过合法批准。

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农村住房和宅基地的,因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人主体资格,应认定无效;

无权处分房屋的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出售农村房屋,如未经权利人追认,则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应当认定买卖无效。

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购买该组织成员的房屋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明确拒绝该农民将户口迁入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因购买人不符合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故也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几种情形

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未分配过宅基地的,其与本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其宅基地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与本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但应告知其补办相关宅基地申请手续。

已在农村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未申报宅基地的,其与本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至于宅基地房屋买卖是否办理过户登记问题,笔者认为这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因为办理过户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合同即有效。理由是:(1)从登记制度的设定目的来看,登记的作用在于公示,即让世人周知该权利的存在。债权和物权的区别决定了只有物权变动才需要登记,债权变动不需要登记。物权和债权是权利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两种权利,物权是绝对权,具有对事性,排他性;债权是相对权,具有对人性,并存性,即债权的权利人只能要求特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而物权的权利人有权排除任何人对物权的干涉,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同类的物权,而几个债权可就同一标的物并存。这就决定了物权必须以一定的方式使世人周知,以达到排除别人干涉的目的;而债权的对人性决定了只要债务人知道该债权的存在就足够,债权人能且只能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就房屋而言,登记的只能是房屋所有权的变动,而非房屋买卖合同。明确了这一点,就可以合理解释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了。《土地管理法》第12条规定“……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等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现在那个房子。就属于你的了。你已经买了20年了,也过了户了。那房子就属于你的了。他根本要不回去。关于土地人家转让给你那有权利要回去。关于房子如果过了,互。他是不会要回去的。土地永远是人家的。他转让给你。也就是让你种着。现在的徒弟都有确权。他有权利要回去。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已经20年了,可以找到当时的国家法律规定,再咨询当地律师,你也可以不同意,让他提供法律文件,等着他起诉你,你再做应诉准备。

当初的字据是怎么写的?

《买了二手房一套,房产证已过户有必要过户土地证吗?卖主已将土地证交给...》
答:1不是所有地方的房产都有土地证的,但如果你买的房产有的话一定要过户 2首先要说的是土地证不是土地使用权的凭证,它只是对土地使用权的信息的公示,但如果要真正的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去土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并办理新的土地使用权证,如果不办理登记过户,视为该使用权没有发生转移。所以...

《...证还是原房主的名字!原房主把土地使用证给我了!我想改》
答:需要原房主持有老土地证,身份证,户口簿,婚姻情况证明,你需要你名字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婚姻情况证明。双方到本地土地局,办理注销老土地证,办理你名字新土地证。

《我有房产证,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别人把土地使用证过户在他的名下,合法...》
答:房产如果已经办理过登记,那么这个是能够要的回来的。关于土地使用证,一般也是能够过户的,如果过不了,可以追究单位的侵权责任。

《...一份房屋转让协议书,书上没写明土地都是我的,现在他想要回土地,我该...》
答:协议书上写反了,能够根据协议履行过程中的其他证据,比如款项收条,登记记录,人证等来查明谁是买房,谁是卖房。协议应该是有效的,关于房屋与土地是谁的,要看你们当时协议上怎么写的,如果写的是房子卖给你,土地不给你,这是不成立的,还要看你们交易后有没有去换证、或者做过登记,都没有的话,...

《...卖给了邻居田地收了他2000元,产权是我的名下,现在要回来行吗?_百度...》
答:如果没有签协议,是可以要回来的。我国的法律不支持土地买卖,田地原则上是拿不走的,你可以要回来。房子的话,就看你的户籍了,如果你搬走了,还是比较麻烦的。建议你请律师,好好咨询一下,这个是比较专业的事情。

《买了地基土地证已转我名字,办房产证还需要经过他吗?》
答:地基土地证己在你名下,如果是你重新建的办房产证就不需要经过他。如是原有房屋办房产证就要经过他。

《...土地使用证还是原房主的!他把土地使用证给我了!》
答:还是找到原业主,要他配合签署土地产权变更表格。

《自己有房产证,而土地证在别人手上,那怎么办??》
答:5.看你买的房是商品房或农村居民用房。若是商品房,一定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若是农村居民用房,情况就复杂些;是本村的或是外村的,符不符合买房的条件,这些都要考虑。但无论如何,你都要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土地权属变更才安全和保险,即把卖方的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变更...

《我的房子是2006年买的土地是写的转包,卖房的现在要收回土地,我该...》
答:你的房子是在2006年买的土地时,当时写的是转包卖房的,现在要收回土地你需要去跟他协商,因为土地都已经确权了,你没有办法阻止他要收回。

《土地转让什么意思?》
答:我也去答题访问个人页 关注 展开全部 土地转让是什么意思 土地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通过买卖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已经转让的土地无权要回。划拨的土地经批准可以转让。所谓转让一般应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国有土地出让是什么意思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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