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不可以使用县级以上的区域名字,为什么还有会有云南白药,贵州茅台等名称 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中包含县名吗?
作者&投稿:简贵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地名不可以注册为商标,为什么云南白药可以注册~
2.这个可是算是证明商标
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局/商评委发布的商标审查标准中写明:商标所含地名与其他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相互独立,地名仅起真实表示申请人所在地作用的,不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
鉴于贵州茅台确实来自贵州,而云南白药的申请人在云南,依照上面的规定,它们是可以获得注册的。而且贵州茅台的注册日非常早,当时尚未有不能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作为商标注册的规定,这就能解释青岛、哈尔滨为什么在32 类啤酒上获得注册了。
云南白药的申请人在云南,依照上面的规定,它们是可以获得注册的。而且注册日非常早,当时尚未有不能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作为商标注册的规定。
这个问题要分成多种情况具体分析。
第一种情况是商标仅由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构成。
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则上不可以作为商标使用。但是如果这个地名有强于地名的其他含义,则可以注册并使用,再但是无论是否有第二含义,在现行商标法(2001年第二次修正)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仍有效,可以继续使用。归纳一下这种情况:原则禁止,存在例外,法不溯及既往。
第二种情况,商标包含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
这又分为两个不同情形:
一是地名独立于商标主体(显著)部分,并且是真实表述,不会导致对商品产地、品质等特征构成错误认知,则可以注册。并且同上,如果商标注册早于这版商标法(2001年第二次修正),那就仍有效,可以继续使用。
二是商标主体(显著)部分包含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十条第一款第8项、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则上不可以作为商标使用,但是有如下几种例外可以注册使用:
1、这个地名有强于地名的其他含义,
2、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
3、商标申请人以自己的全称注册但其全称中包含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的,
4、地名与其他文字结合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
5、现行商标法(2001年第二次修正)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仍有效,可以继续使用。
2.这个可是算是证明商标
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局/商评委发布的商标审查标准中写明:商标所含地名与其他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相互独立,地名仅起真实表示申请人所在地作用的,不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
鉴于贵州茅台确实来自贵州,而云南白药的申请人在云南,依照上面的规定,它们是可以获得注册的。而且贵州茅台的注册日非常早,当时尚未有不能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作为商标注册的规定,这就能解释青岛、哈尔滨为什么在32 类啤酒上获得注册了。
《地理商标可以做字号吗》
答: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能作为字号使用
《一个城市的名字可以变化成图案去注册商标吗?》
答: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行政区划名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但是有第二含义的可以注册。如果该地名设计的艺术性很强,注册成功地希望还是比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