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村盖房子新政策
作者&投稿:胥高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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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村房屋建设新政策如下:
1.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以下情况可申请宅基地建房:(1) 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迁建、重建的;(2) 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调整拆迁的;(3) 现有宅基地面积未达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4) 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未达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5) 县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6) 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7)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2.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2020年农村建房必须满足上述条件,并且面积受到限制。具体面积标准需参照当地政府政策。
1.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以下情况可申请宅基地建房:(1) 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迁建、重建的;(2) 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调整拆迁的;(3) 现有宅基地面积未达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4) 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未达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5) 县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6) 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7)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2.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2020年农村建房必须满足上述条件,并且面积受到限制。具体面积标准需参照当地政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