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孝文化的内容 关于孝道文化的手抄报内容。
1、养亲与敬亲 养亲是子女对父母的最基本义务,是基于人的报恩观念而产生的。每个人都是由父母所生,又是因父母的精心照顾而长大成人,这种生命创造及养护的客观事实使人类产生了报恩意识,即在自己的父母年老之后要竭尽全力赡养父母,尽“反哺”义务。
2、顺亲与谏亲 敬亲,不仅表现在态度上对父母长辈和悦,在行为上事之以礼,而且更为深层的是要顺从父母长辈的意志,唯命是从,所以常看到孝顺连用。
“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顺就是要听从父母的话,按父母的意志办事,凡事以父母的标准为标准。
但如果认为,只要是长辈的,无论在一切情况下都是对的,并且要求子女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绝对服从,显然是片面的。那么当父母长辈有过错时,子女应怎么办呢?儒家伦理给出了答案,即子女要委婉谏诤。孔子主张“事父母几谏”(《论语.里仁》)即委婉劝谏。
3、丧亲与祭亲 孝的基本含义是“善事父母”,它包括“事生”和“事死”两个层面,后者是前者的继续和延伸,它表达了子孙对逝去长辈的敬重和思念。“事死”是传统孝观念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中庸》)意思是,侍奉死者如同侍奉生者,侍奉已亡者如同侍奉现存者,这是孝的最高表现。
4、立身、立功,以显父母
百善孝为先。因此,立身行道的一切几乎都被看作是孝。要立身必须首先存身,即保全自己的身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开宗明义章》)意思是说,自己的身体是父母遗留下来的,如果毁伤了自己的身体就等于毁伤父母的遗体,就是不孝。
传统孝观念不仅要求子女立身,而且在立身的基础上要立德、立言、立功,子女们寒窗苦读,跻身仕途,求取功名,为的是秉承父志,善继善述,实现父母对子女的希望,为的是保持家风淳朴,维护家道兴旺,光宗耀祖,光大宗门,这是传统孝道对子女在家庭伦理范围内的最高要求。
扩展资料: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孝道文化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是多方面的:
1、修身养性。从个体来讲,孝道是修身养性的基础。通过践行孝道,每个人的道德可以完善。否则,失去孝道,就失去做人的最起码的德性。因此,儒家历来以修身为基础。在今天,倡导孝道,并以此作为培育下一代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融合家庭。从家庭来说,实行孝道,可以长幼有序,规范人伦秩序,促进家庭和睦。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稳定则社会稳定,家庭不稳定则社会不稳定。故此,儒家非常重视家庭的作用,强调用孝道规范家庭。在新时代,强调子女尊敬和赡养老年父母具有同样重要的作用。
3、报国敬业。孝道推崇忠君思想,倡导报国敬业。在封建时代,君与国有时候是同一个意思。据此,儒家认为,实行孝道,就必须在家敬父母,在外事公卿,达于至高无上的国君。虽然其对国君有愚忠的糟粕,但蕴藏其中的报效国家和爱国敬业的思想则是积极进步的。
4、凝聚社会。儒家思想产生于乱世。孝道的思想可以规范社会的行为,建立礼仪的一些制度,调节人际关系,从而凝聚社会,达到天下一统,由乱达治。客观地讲,孝道思想为封建社会维持其社会稳定提供了意识形态,为中国的一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塑造文化。中华民族文化博大精深,源于诸子百家,历代都有损益变化,但孝道的思想和传统始终统领着几千年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方向。中华民族文化之所以能够同化无数外来文化,其根本原因在于孝道文化。
孝道思想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两大基本传统道德行为准则之一,另一个基本传统道德行为准则是忠。几千年来,人们把忠孝视为天性,甚至作为区别人与禽兽的标志。忠孝是圣人提出来的,却不是圣人想出来的。它是我国古代长期社会实践的历史产物。 从秦汉开始,我国就建立了多民族统一的大国,建成它并维护它要有两条保证。第一条,要保证对广土众民的大国高度集权的有效统治;第二条,要使生活在最基层的个体农民,安居乐业,从事生产。高度集中的政权与极端分散的农民双方要互相配合,减少对立,在统一的国家协调下,才能从事大规模跨地区的工业建设、文化建设,防止内战,抵御外患,救灾防灾。个体农民从中受到实惠,则天下太平。 农业生产.中国古代社会根据自然环境的合理选择。家庭.中国古代一家一户的基层生产组织,从而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小农生产的家庭对国家有纳税的义务,国家有保护小农的责任, "国"与"家"的关系协调的好,则天下治,反之则乱。保证实现国家、君主有效统治的最高原则是"忠";巩固基层社会秩序,增加乡党邻里和睦,父慈子孝的最高原则是"孝".中国古代社会最基本细胞是家庭,因而,忠孝二者相较,孝比忠更基本。 《十三经》中的《孝经》把孝当作天经地义的最高准则。后来北宋的张载作《西铭》,在《孝经》的基础上,融忠孝为一体,从哲学本体论的高度,把伦理学、政治学、心性论、本体论组成一个完整的孝的体系。对中华民族的发展,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民族价值观的共识,起了积极作用,功不可没。 "五四"以来,有些学者没有历史地对待孝这一社会现象和行为,出于反对封建思想的目的,把孝说成罪恶之源,是不对的,因为它不符合历史实际。 孝道是古代社会历史的产物,不能看作是古代圣人想出来专门限制家庭子女的桎梏。 古代农业社会,政府重道德伦理,体恤天下为人父母之心怀,所以有"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孝道贯穿始终,父母在世时要孝顺,亡故后常思念父母的养育恩德,为子女做榜样固有"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训条。子女刚出生时父母日夜守护,任劳任怨,真心切切,子女懂事后对父母要"晨昏定省".设身处地,将心比心,体恤父母的用心良苦,所以有"天下无不是父母". 进入现代社会,我国社会结构正在转型过程中,社会老龄化现象对孝道研究提出了新课题。我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出现大量独生子女。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新型家庭一对夫妇要照顾两对父母,传统观念规定的某些孝道行为规范,今天有孝心的子女难以照办。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无论父母或者子女,家庭仍然起着安全港湾的作用。 今天对孝道的理解和诠释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几千年来以家庭为基础培育起来的、深入到千家万户的传统观念,需要从理论到实践进行再认识。这一课题关系社会长治久安,更关系到民族兴衰。只要群策群力,假以时日,深入研究,必有丰厚的成绩。并顺从。
与孝文化有关的传说
董永的故事
汉董永,家贫。父死,卖身贷钱而葬。及去偿工,途遇一妇,求为永妻。俱至主家,令织缣[音jian]三百匹,乃回。一月完成,归至槐阴会所,遂辞永而去。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1、养亲是子女对父母的最基本义务,是基于人的报恩观念而产生的。每个人都是由父母所生,又是因父母的精心照顾而长大成人,这种生命创造及养护的客观事实使人类产生了报恩意识,即在自己的父母年老之后要竭尽全力赡养父母,尽“反哺”义务。
2、孝的基本含义是“善事父母”,它包括“事生”和“事死”两个层面,后者是前者的继续和延伸,它表达了子孙对逝去长辈的敬重和思念。“事死”是传统孝观念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3、传统孝观念不仅要求子女立身,而且在立身的基础上要立德、立言、立功, “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开宗明义章》)子女们寒窗苦读,跻身仕途,求取功名,为的是秉承父志,善继善述,实现父母对子女的希望,“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 (《中庸》)。
为的是保持家风淳朴,维护家道兴旺,为父母、为家庭取得荣誉,延续父母、家庭及家族的生命。光宗耀祖,光大宗门,这是传统孝道对子女在家庭伦理范围内的最高要求。
扩展资料
孝是中华文化传统提倡的行为,指儿女的行为不应该违背父母、家里的长辈以及先人的良心意愿,使他们不至于行差踏错,是一种稳定伦常关系表现。我国现存最早的汉字文献资料殷商甲骨卜辞之中已有“孝”字。
《说文解字》解释篆体孝字云:“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孝字写的就是老人与子女的关系。《诗经》中有这么一段话:“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蓄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所谓"百行孝为先",反映了中华民族极为重视孝的观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孝
孝的本义是对父母,对老一辈的尊重和关爱。关心老人,为他们奉献爱心孝心,是晚辈的一种义不容辞的义务。
孝文化教育是道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忠孝礼义是中华民族几千年道德行为的精辟总结,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忠于国家,孝敬父母是为人的基本准则。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孝为百行首。夫孝,德之本也。”所以在进行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的过程,应包括孝文化教育。
敬祖、祭祖、灵魂、鬼、念经超渡亡灵、亲情、孝道、宗族、祠堂等都是图自我生命的延长和郭大。中华民族这深入到骨子里对生命承继的信仰常被纸面上的文字看轻,这信仰虽面不大,统一程度低,难成大气候,可它深深地刻在每个中国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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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是中华文化传统提倡的行为,指儿女的行为不应该违背父母、家里的长辈以及先人的良心意愿,使他们不至于行差踏错,是一种稳定伦常关系表现。我国现存最早的汉字文献资料殷商甲骨卜辞之中已有“孝”字。
《说文解字》解释篆体孝字云:“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孝字写的就是老人与子女的关系。《诗经》中有这么一段话:“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蓄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所谓"百行孝为先",反映了中华民族极为重视孝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