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燃气爆炸对整栋居民楼造成重大伤害会承担多大责任?日常该如何注意?
燃气的使用情况给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是燃气在使用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进而造成爆炸,给居民的家庭以及其本人的生活带来很严重的伤害。当家里的燃气出现爆炸的时候,如果对整栋楼的居民都造成了严重伤害,则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划分责任范围。
一般来说,如果是由于居民在使用燃气灶时候存在违规操作或者在管理燃气上存在不恰当的行为等因素造成燃气爆炸的话,那么这一事故所带来的损害则由居民自己承担。这样的职责与燃气公司并没有关系,因此出现此种情况的时候居,只能吃哑巴亏,毕竟是由于自己的疏忽引起的燃气泄漏,无法通过让燃气公司赔偿来减轻自己的损失。
此外如果是由于燃气气质存在不合格的情况的话,那么所有销售以及生产一方负全部责任。尤其是在购买到三无产品,并且在燃气连接的时候存在不合规的行为,那么其所带来的伤害则有生产以及销售单位承担。如果此事故对整栋居民楼带来了巨大的损失,那么该方所承担的责任就不仅仅是赔偿了,甚至可能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由于有人故意破坏导致泄漏或者在安装时存在玩忽职守的话,那么其当事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总之,燃气尽管带来了很大的好处,但是在使用燃气的过程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在日常使用燃气的时候需要对燃气管道的开关阀进行检查,如果有泄漏的情况,则需要对其泄漏处立即处理,并查明泄漏的原因。然后明确这种原因是由谁造成的,这样才能够在追责的时候明确责任犯罪,大程度的保障居民的财产以及生命安全。
这个需要根据,居民楼是否有人受伤,是否有重大财产损失来定责,所以我们在家使用燃气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使用完就关闭了阀门。
煤气泄露会导致人们中毒,爆炸会给其他人带来生命危险,日常要注意使用
很有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需要注意一定要防火带上防火器,另外不要总是不关掉电源。
一、用户违规操作、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事故,用户自行负责。
案例:1、
2018年10月16日,贵阳市一小区居民家中发生燃气爆炸事故。原因竟是燃气橡胶软管被老鼠咬破,导致天然气泄漏后遇明火引发爆炸。2、2012年8月18日上午9时左右,郑州市某公寓住宅楼发生燃气爆炸,爆炸引起火灾,造成7人受伤。经查,爆炸原因是因为软管脱落造成的天然气泄露。该住户燃气软管较长,中间违规使用了三通接头,且厨房没有按规定封闭。
责任划分:燃气公司无责,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
安全用气对策:胶管使用一般不宜超过2米,避免使用多个接头,连接处用卡箍卡牢防止漏气,定期更换。为防老鼠等撕咬,可采用更安全的金属波纹管。同时,使用天然气的空间应与居住和其他生活空间隔离。
二、灶具等为不具备安全性能的不合格产品,通常主要由生产和销售方负责。
案例1:
2012年7月27日,重庆奉节县一居民家发生天然气爆炸事故。后来发现该户新买的燃气灶具是三无产品且燃气管道的连接不合规范。案例2:某业主将自家房屋出租,对故障灶具既未修理或更换,亦未告知承租人。承租人点火做饭,造成燃气爆炸、受伤。
责任划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应当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服务。同时,《产品质量法》第3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如果灶具合格,且按规定由专业人士施工,就不会发生悲剧。所以,灶具生产、销售单位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气具应承担主要责任。
第2个案例中则应主要由业主承担责任。出租人有义务保障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符合正常用途。本案中出租人隐瞒故障事实,对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而承租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人,明知灶具和天然气使用是有一定风险的,属于检查和防范,也有一定责任。为避免该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当前房屋出租比较普遍,建议房屋所有权人在租房过程中,如果提供燃气具,一定要确保完好;租房人在使用前,要对设施进行仔细的检查。
安全用气对策:拒绝三无产品,到正规场所购买具有QS生产合格标志的灶具,请专业施工人员进行安装。灶具提供人应确保其安全性,而陌生环境的灶具使用人也应对相关设施进行检查。
三、人为故意引爆燃气,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案例1:
2009年,北京一名28岁女子砍断天然气管线自杀导致爆炸,导致营救多人受伤。案例2:2006年6月19日清晨,辽宁省丹东市某小区发生煤气爆炸事故。经查明,爆炸为居民家庭纠纷矛盾激化,打开煤气引发的爆炸。案例3:2011年8月6日下午5时30分许,长沙一男子疑因情感纠纷,引爆自家天然气,导致至少7人受伤。
责任划分:该类事故系人为故意引起,所以除了民事赔偿责任外,责任人还需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为独栋房屋,燃爆不会危及到不特定多数人安全的,一般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而如果是居民小区或者联排别墅的,则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安全用气对策:有关部门及社区等应当大力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将燃气爆炸的危害性及后果告知大众,增强民众的法律和安全意识。
四、不规范施工、未及时履行检修、未尽监管职责等,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玩忽职守罪。
案例1:
1979年12月18日14点7分,吉林市煤气公司液化气站的102号40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球罐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6270000元,死36人,重伤50人。案例2:2019年12月3日2时43分许,北京顺义区牛栏山镇的京日东大公司一期生产车间内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29.563万元的严重后果。
责任划分:政府主管部门属于管理,对于事故发生有重大过错的,涉嫌玩忽职守罪。而用气单位偷工减料、不按规范施工及检修导致事故发生的,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而供气部门或者设备供应部门如果提供不合格燃气或者器具的,则涉嫌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安全用气对策:监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自身管理职责,建设单位负有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的责任,供气等单位应当提供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