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计算问题? 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作者&投稿:贾曹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二、调整项目及金额
1、国债利息收入40万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
2、业务招待费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70*60%=42万
5600*5‰=28万
仅能扣除28万,42万不能扣除。
3、研究开发费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假定该公司为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扣除金额60*50%=30万
4、分红30万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公益捐赠38万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00*12%=48万。小于该额度,准予扣除。
6、合计调整:-40+42-30-30=-58
三、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400-58=342
四、所得税额
第二十八条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42*15%=51.3万元。
会计利润:5600-4000+800-660+40-300-760-200+30+100-250=400万元,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50%扣除,60*50%=3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一:发生额的60%:70*60%=42万元,扣除限额二:营业收入的0.5%:(5600+800)*0.5%=32万元,可税前扣除32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32=38万元;
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0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400*12%=48万元,实际捐赠38万元小于扣除限额,可全部税前扣除,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400-40-30+38-30=338万元,应纳税企业所得税:338*25%=84.5万元。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1、营业税=服务业收入*税率为5%(适合有服务业的企业)(月报); 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3%(适合小规模纳税人)(月报); 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17%-进货金额(不含税)*17%(适合一般纳税人)(月报); 2、应纳城建税=应纳增值税+营业税*7%(月报); 3、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3%(月报); 4、堤围防护费:营业收入*0.1%(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报); 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2%((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报); 5、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为25%(季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6、个人所得税(月报);实行代扣代缴,不管工资薪金是否超过2000元都要实行全员全额申报。
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方法如下:企业所得税计征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查账征收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其中,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核定征收下,按收入总额核定的,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
一、利润总额=5600-4000+800-66-+40-300-760-200+30+100-250=400万元二、调整项目及金额
1、国债利息收入40万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
2、业务招待费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70*60%=42万
5600*5‰=28万
仅能扣除28万,42万不能扣除。
3、研究开发费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假定该公司为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扣除金额60*50%=30万
4、分红30万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公益捐赠38万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00*12%=48万。小于该额度,准予扣除。
6、合计调整:-40+42-30-30=-58
三、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400-58=342
四、所得税额
第二十八条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42*15%=51.3万元。
会计利润:5600-4000+800-660+40-300-760-200+30+100-250=400万元,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50%扣除,60*50%=3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一:发生额的60%:70*60%=42万元,扣除限额二:营业收入的0.5%:(5600+800)*0.5%=32万元,可税前扣除32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32=38万元;
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0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400*12%=48万元,实际捐赠38万元小于扣除限额,可全部税前扣除,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400-40-30+38-30=338万元,应纳税企业所得税:338*25%=84.5万元。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