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伤深度几厘米算轻伤
作者&投稿:郅晴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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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躯干部穿透创未伤及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为轻伤。
轻伤时介于轻微伤与重伤之间的伤势。上面轻伤标准第二十八条,侧重说的是轻伤与重伤的界限。而轻伤与轻微伤的界限,在于皮肤与肌肉之间。1996年发布、1997年实施的公安部“轻微伤标准”4.2躯干、5.2四肢都规定轻微伤与轻微伤的界限是“刺创深达肌层”。
综合这两个标准,轻伤的窗口深度范围,已经刺穿了皮肤,没有达到内脏器官。具体多少厘米深,每个人的皮肤厚度不同、部位不同,深度范围也不同,而且也要结合伤害的面积范围。在“轻伤标准”框架之下,司法鉴定还有更细致的鉴定标准(可能各地不完全一样)。所以,我们对照“轻伤标准”只能是自己飞非正式的估计,最后确定是否属于轻伤,要以司法鉴定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990年4月2日法(司)发[1990]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四章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第二十七条躯干部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二十八条躯干部创口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九条躯干部穿透创未伤及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
第三章肢体损伤
第二十条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6%以上。
第二十一条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刀伤根据伤害部位不同轻伤标准也不同:头皮处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到8厘米,儿童达到6厘米就应当算作轻伤;面部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到3.5厘米,儿童达到三厘米就算作轻伤。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躯干部穿透创未伤及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为轻伤。
轻伤时介于轻微伤与重伤之间的伤势。上面轻伤标准第二十八条,侧重说的是轻伤与重伤的界限。而轻伤与轻微伤的界限,在于皮肤与肌肉之间。1996年发布、1997年实施的公安部“轻微伤标准”4.2躯干、5.2四肢都规定轻微伤与轻微伤的界限是“刺创深达肌层”。
综合这两个标准,轻伤的窗口深度范围,已经刺穿了皮肤,没有达到内脏器官。具体多少厘米深,每个人的皮肤厚度不同、部位不同,深度范围也不同,而且也要结合伤害的面积范围。在“轻伤标准”框架之下,司法鉴定还有更细致的鉴定标准(可能各地不完全一样)。所以,我们对照“轻伤标准”只能是自己飞非正式的估计,最后确定是否属于轻伤,要以司法鉴定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990年4月2日法(司)发[1990]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四章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第二十七条躯干部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二十八条躯干部创口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九条躯干部穿透创未伤及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
第三章肢体损伤
第二十条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6%以上。
第二十一条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刀伤颈前部长12深0.4属于轻伤吗?》
答:刀伤颈前部长12深0.4属于轻伤,颈部超过8厘米以上就构成轻伤,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