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有权利把村里的土地批给个人扩建宅基地吗? 村干部有权将村集体土地承包给个人吗
作者&投稿:本钓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村干部有权利把村里的土地批给个人扩建宅基地吗~
村干部是镇上支配下去工作的领导,他没有权利变更别人土地的使用权,也不能占用别人的土地。不管是村书记还是村长,想动用土地,必须要向上报,有县政府的同意才可以在哪里造房子。所以想动用村里的土地,必须要县政府同意,而且也要相关程序和必要的实质材料才可以合法利用。不然属于违法改造,违法利用,这不光会收回土地,还会罚款的。
没有这权利,土地是属于集体国家财产,并不是私人财产。国家对宅基地有明确规定的
很多年以前是可以批复宅基地给村民的,不过现在不行了,有规定的
你好,
村干部没有权利把村里的土地批给个人扩建宅基地。
村干部没有权利把村里的土地批给个人扩建宅基地。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59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村干部的承担的不过是个管理者的角色,对村集体财产没有处分权。如果村干部越权处分村集体财产,如把本村的土地批给个人,那么村民们有权予以否决,并要求有关部门追究村干部的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不管是自留地还是承包地,土地性质都是集体土地,在征收集体土地的过程中,要由国务院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方可;
这是白纸黑字,国家政策的规定!因此,完全不存在说村集体可以不通过任何上级的批准许可,就随意征收农民的土地!这不在村干部的职权范围之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物权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土地管理法
没有权利。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宅基地归个人使用,村干部无权私自转让他人土地。
《土地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村干部是镇上支配下去工作的领导,他没有权利变更别人土地的使用权,也不能占用别人的土地。不管是村书记还是村长,想动用土地,必须要向上报,有县政府的同意才可以在哪里造房子。所以想动用村里的土地,必须要县政府同意,而且也要相关程序和必要的实质材料才可以合法利用。不然属于违法改造,违法利用,这不光会收回土地,还会罚款的。
没有这权利,土地是属于集体国家财产,并不是私人财产。国家对宅基地有明确规定的
很多年以前是可以批复宅基地给村民的,不过现在不行了,有规定的
你好,
村干部没有权利把村里的土地批给个人扩建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