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四停四是什么意思
作者&投稿:费咬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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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四停四,是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分为行驶计算周期与停驶计算周期,计算周期以自然天数计算,不区分工作日与节假日。
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即触发行驶计算周期,即在行驶当天开始计算4天内,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行驶计算周期结束后,进入停驶计算周期,即连续4天禁止在管控区域内行驶。期间,车辆可在管控区域内合法停放点停放或在管控区域外行驶。
停驶计算周期期间在管控区域内上道路行驶的,即未间隔4天以上行驶的,视为违反管理措施,之后必须满足连续4天以上不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停驶计算周期才结束。停驶计算周期结束后,即可按行驶计算周期再次进入管控区域内行驶。
不受“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管控的车辆
三类车辆预约登记成功后,有效期内不受“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管控。
1、政务类,解决外省、市政府常驻广州办事处公务车辆。
2、商务类,解决重点企业确因商务需要长期频繁进入管控区域的受限车辆。
3、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解决在外地居住到广州工作,名下没有广州号牌中小客车且不具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的个人,一次性办理过渡预约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