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私自挪用土地补款怎么处理
作者&投稿:藤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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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的处理方式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征地补偿款,相关机构和负责人不得随意侵占和挪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可不可以由村干部私自私用?》
答:补偿款作为村集体财产的收益,属于集体收入,村干部作为个人是不能私自使用的,这个属于挪用公款罪。
《村干部集体讨论将危房改造挪着村上开支怎么处理?》
答:私自挪用国家拨发的专项资金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