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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拆了地皮还属于我吗

作者&投稿:塔信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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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拆了,地皮一般是归国家所有的,不归个人所有的,但是国家会给予一部分拆迁款作为补偿,具体拆迁多少金额就由当地拆迁政策所决定的。
农村老房子拆迁补偿安置规定:
第十六条: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房屋用途分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
本办法所称住宅用房是指在集体所有土地上依法取得的用于生活起居的房屋。
本办法所称非住宅用房是指在集体所有土地上依法取得的除住宅用房以外的生产性、经营性、公益性房屋。
未经县级以上规划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拆迁补偿时按原房屋用途认定。
第十七条:拆迁集体土地房屋按照被拆迁人合法登记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面积或经批准的宅基地审批表、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所载明的面积予以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一)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明确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建筑。
(二)被拆迁人在取得新宅基地建造住宅用房后,但未依法退还原有宅基地的,其原有的住宅用房。
(三)拆迁公告公布后,在拆迁范围内突击抢建、改建、增建的房屋、临时棚点、其他设施等。
(四)拆迁公告公布后抢栽的花草、苗木、树木等。
(五)其他按规定不予补偿的情形。
第十九条:住宅用房的拆迁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补偿安置方式。
第二十条: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其应安置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与认定:
(一)被拆迁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按应安置人口的人均40平方米的安置标准计算其应安置面积,超出部分实行货币补偿。
(二)被拆迁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按应安置人口人均40平方米补足计算其安置面积。
第二十一条:被拆迁住房的安置人口是指本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本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中有承包地的。
(一)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计入安置人口:
1、原为当地户籍的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役义务兵、士官(符合国家军人安置政策的除外)、服刑劳教人员等。
2、一方户口在本村民小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异地的(异地有宅基地或享受政府福利房政策的除外)。
3、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户,增加一个安置人口。
4、因结婚等原因符合分户条件的,予以分户。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入安置人口。
1、寄居、寄养、寄读以及空挂户的人员。
2、因婚嫁离开本集体经济组织,虽户口未迁出但不居住或偶尔居住在原村组的人员。但婚嫁地没有宅基地和住房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按下列规定结算:
(一)应享受安置面积部分,按市政府公布的当年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相互结算差价。
(二)超过应享受安置面积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货币补偿。
(三)不足应享受面积部分,被拆迁人要求补足的,其补差部分按市政府公布的重置价格购买;被拆迁人放弃补足的,由拆迁人按重置价格补齐。
(四)协议安置面积与安置房实际面积差额部分,按政府公布的当年重置价格相互结算差价。
第二十三条: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货币补偿。
被拆迁人应当与拆迁人签订货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中应载明被拆迁人放弃产权调换安置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被拆迁房屋的附属设施不予安置,由拆迁人给予相应货币补偿。
拆迁未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按重置价格结合剩余使用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房屋的装饰费用予以补偿。
第二十五条:对利用自有合法住宅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满三年、且按证照规定的范围连续经营至今并能出具纳税凭证的,拆迁人除按照本章的规定对住宅房屋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对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予以适当补助。
第二十六条:拆迁住宅用房,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需要临时过渡的,拆迁协议中应当明确过渡期限和过渡方式,并由拆迁人提供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二十七条:拆迁人应当支付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实行产权调换安置需要临时过渡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两次搬家补助费。
第二十八条: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二十九条:对非住宅用房的拆迁,实行货币补偿方式予以安置。补偿面积依照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予以确定,补偿标准按重置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
第三十条: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被拆迁人停产、停业以及搬迁、过渡的,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结合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地段、经营状况等因素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助费。
第三十一条:拆迁出租(出借)的住宅或非住宅用房,对使用人不予安置和补偿,由房屋所有人自行处理好租赁关系。


《我家老房子住了几十年了,那士地是别人的,现在拆了要还给他吗?农村的...》
答:是的,土地是别人的肯定要还给别人,不管是法律还是村委都会支持对方。

《老房子拆了宅基地归谁》
答:老屋拆了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老屋拆了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存在期间,所有权自始至终都归集体所有。个人在根据批准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的,只是依法享有了使用权,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权依旧归集体。其次,如果...

《我家的房子拆迁后,原来的老房子有一部分用于修马路了,还剩下20多平米...》
答:如果道路红线包括原来的老房子,就属应拆未拆,剩下的土地就不属于你家了,如果道路红线不包含剩下的房子,那应该还属于你家,但你必须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一般情况下,象你家这种情况不多,无论红线碰到你家全部还是部分,政府都是会将你家房子全部拆迁的。

《...一层是族伯父的。但是要拆掉了,族伯父说那个地皮要全归他,我家没...》
答:答复楼主:由于该房子属于你们实际共同使用,而且确实是共同继承自祖辈的,属于事实的,那拆迁所得归你们共同所有 你伯父要求全部归其所有,在继承法上是得不到支持的 而实际的使用权上,你们也是有使用权,有关土地使用权是和房产配套的,所以你们二层的房子也占有一半的土地使用权。这在城市的多层、...

《以前的宅基地老房子拆了十年没有再盖,房子土地证还在我手里,现在这块地...》
答:建议你协商,因为宅基地,尤其是有地没房的那种,是有有效期的,到期之后集体组织有权收回,为了防止个别人占用后闲置,造成浪费。你的情况,十年了,肯定是过期,如果你的土地证不是一般的宅基地使用证,应该可以的,你可以先打个地基,或者起个主体,如果你的户口性质变更,为非农,或者不在本集体组织...

《我们这建设新农村把老房子拆了,那老房的地皮归谁呢》
答:归集体所有!

《农村旧房拆迁应该补偿多少钱,老房子拆掉以后,原来的旧房土地归谁所有...》
答:如果老房子拆掉 以后,原有土地归国家所有

《老房子拆了宅基地属于谁》
答:法律主观:老房子拆了宅基地归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其拆迁补偿款由集体按照户内人口数和征地面积综合考虑分配,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发放。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

《家中的老房子是在清朝时候造的,如果拆了,地基是集体的,还是谁的?》
答:你家中的老房子是在清朝时候造的,你有房产证的话,如果拆了,地基也是你的,不应该是集体的。

《政府把老房子拆了种树拍照了,以后土地还归我们所有吗?》
答:当然没你们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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