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子立案再审没通过,还能到中院继续上诉或再审吗? 离婚案对二审不服可以申请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吗?还是中级法院再审...
作者&投稿:禹晏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判决离婚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那么法院可以自己决定再审吗?~
2、如果是对二审判决中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不服的,不得申请再审;
3、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还可以上诉。一般离婚案子法官是不会第一次就判离的
不可以,法院决定再审的情况如下: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审是终审判决,再不能上诉了。但如对财产分割等问题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诉,但不影响判决的执行。对离婚问题的判决连申诉都不行了,就是最终的无法更改了。
1、如果对二审判决中财产部分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版;权2、如果是对二审判决中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不服的,不得申请再审;
3、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还可以上诉。一般离婚案子法官是不会第一次就判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