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退役军人优待证能享受什么优待
作者&投稿:舒强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退役军人优待证》持有者可以享受以下优待:
1. 在全省范围内的铁路、公路、航空、港口、金融、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市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可享受优先服务。
2. 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医疗服务机构,可享受优先挂号等服务。
3. 凭《优待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游览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免门票费。
4. 凭《优待证》可优先办理民政服务事项。在公办养老机构入住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收养或入住。符合条件的孤老退役军人,可安排入住光荣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
5. 持有退伍证的退役军人进行军龄登记时,军龄视为缴费年限。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到达退休年龄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特定条件下,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的,同样可领取养老金。
6. 参战参核退役人员等九类人员,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的,到达退休年龄后,可每月领取养老金。
此外,优待证持有者在以下方面也能享受优惠:
1. 县域内旅游景点免门票。
2. 医疗机构就诊优先。
3. 县内公交免费乘坐。
4. 超市购物享九五折优惠,饭店、日化用品享九折优惠,旅馆享八折优惠,影院享六折优惠。
5. 优抚医院为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提供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快速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发给残疾军人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残疾抚恤金。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其中,患过慢性病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本人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1. 在全省范围内的铁路、公路、航空、港口、金融、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市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可享受优先服务。
2. 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医疗服务机构,可享受优先挂号等服务。
3. 凭《优待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游览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免门票费。
4. 凭《优待证》可优先办理民政服务事项。在公办养老机构入住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收养或入住。符合条件的孤老退役军人,可安排入住光荣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
5. 持有退伍证的退役军人进行军龄登记时,军龄视为缴费年限。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到达退休年龄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特定条件下,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的,同样可领取养老金。
6. 参战参核退役人员等九类人员,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的,到达退休年龄后,可每月领取养老金。
此外,优待证持有者在以下方面也能享受优惠:
1. 县域内旅游景点免门票。
2. 医疗机构就诊优先。
3. 县内公交免费乘坐。
4. 超市购物享九五折优惠,饭店、日化用品享九折优惠,旅馆享八折优惠,影院享六折优惠。
5. 优抚医院为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提供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快速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发给残疾军人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残疾抚恤金。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其中,患过慢性病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本人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