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后我全责怎么处理 撞车后我全责怎么处理?
撞车:
1、打110报警。等警察来现场拍照判责;
2、警察判对方全责后,警察走,双方当事人继续在现场等待,等待负责方的保险公司到现场开单(不知道是什么单,我拿到的是粉红色的复印联),然后所有人就可以离开现场了(事后会收到交警关于此次事故的判定结果通知)
3、事故车开到4S店,将粉色的单给4S店小弟,小弟开始走定损流程(大概要1天以上的时间),然后通知你大概多久能修好。这时候你可以回家歇着了
4、事故过了一天后,对方保险公司来电(当时是平安的),来电内容为“定损位置分别是@#¥%,维修价格是**钱,是将维修费用打在车主卡上,还是直接给4S店?”,如果打卡上,就意味着你去提车的时候自己交钱(不方便),如保险公司直接给4S店,修好后你直接就可以去验车开走了,无任何流程需要走。
5、如你选择让保险公司直接给4S店,那么继续等,等维修结束后,4S会主动给你打电话(因为4S店不想你的车免费停在店里)通知你去提车,你到了约定的时间去验车提车就好了
你全责,而且你只有交强险,交强险的财产损失赔偿最高限额2000元。
你报你的保险,你的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由你承担赔偿。如果你不积极履行赔偿责任,对方或对方的保险公司起诉了,你不要要赔偿,而且起诉你对你的影响很不好的。
法律分析:撞车后你负全责的,应当赔偿全部费用。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