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出院后车主所垫付的医疗费余额该退还给车主吗 爸爸出车祸,目前出院了,平安保险公司也理赔了 车主也垫付了医...
不需要,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也可以先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垫付。超出部分由受害方垫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扩展资料: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抢救、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医疗机构核实有关情况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四条 保险公司、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不可以。本来车主是没有责任和义务垫付任何费用的,他垫付了是情分。你说,最后结算的时候,别人垫付的钱扣下不还,这妥当吗?实际结算中,还应支付的钱中是要扣除已经垫付了的钱的,如果能够平了帐的再好不过,账面上划一划就行了。
这个就看具体情况了,要是出院了,但还没结案,保险公司应该赔偿的部分还没有赔偿,肇事方垫付的医药费余额退不退都可以,不退的话,在最后保险赔偿的其他款项时,肇事车主直接就扣回去了,其他赔偿也就是误工费、护理费等。要是都结案了,保险赔偿也完毕了,那么多余的医药费必须退换给肇事车主,否则人家也会找你要的,你要是还不给,人家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会判决你还给人家的。这个就看具体情况了,要是出院了,但还没结案,保险公司应该赔偿的部分还没有赔偿,肇事方垫付的医药费余额退不退都可以,不退的话,在最后保险赔偿的其他款项时,肇事车主直接就扣回去了,其他赔偿也就是误工费、护理费等。
法律分析
要是都结案了,保险赔偿也完毕了,那么多余的医药费必须退换给肇事车主,否则人家也会要的,要是还不给,人家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会判决还给人家的。驾驶人(肇事者)以及车主没有垫支的义务,但是站在人道立场,驾驶员和车主先行为经济有困难的受害者垫支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是可以的,最终保险理赔下来后,这部分垫支是需要归还驾驶员和车主的(如果是诉讼,判决书上会明确这部分垫支应返还代垫人的)。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特别是伤者治疗过程中,伤者以及伤者家属应该与驾驶员和车主平心静气地进行沟通和交流,争取驾驶员和车主为自己解决经济上的问题并协助走完之后的理赔流程,而同样地,肇事者也很有必要与伤者以及伤者家属就事件达成谅解(特别是牵涉刑责的),以争取交警部门、检察部门、法院减轻对肇事者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这个就看具体情况了,要是出院了,但还没结案,保险公司应该赔偿的部分还没有赔偿,肇事方垫付的医药费余额退不退都可以,不退的话,在最后保险赔偿的其他款项时,肇事车主直接就扣回去了,其他赔偿也就是误工费、护理费等。
【法律分析】
要是都结案了,保险赔偿也完毕了,那么多余的医药费必须退换给肇事车主,否则人家也会要的,要是还不给,人家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会判决还给人家的。驾驶人(肇事者)以及车主没有垫支的义务,但是站在人道立场,驾驶员和车主先行为经济有困难的受害者垫支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是可以的,最终保险理赔下来后,这部分垫支是需要归还驾驶员和车主的(如果是诉讼,判决书上会明确这部分垫支应返还代垫人的)。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特别是伤者治疗过程中,伤者以及伤者家属应该与驾驶员和车主平心静气地进行沟通和交流,争取驾驶员和车主为自己解决经济上的问题并协助走完之后的理赔流程,而同样地,肇事者也很有必要与伤者以及伤者家属就事件达成谅解(特别是牵涉刑责的),以争取交警部门、检察部门、法院减轻对肇事者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如果保险公司已赔付全部损失,车主垫付部分需要退还
吃的肯定要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