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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关系中,发包人的监督义务 承包人是否有义务要为发包人及监理人免费提供办公室

作者&投稿:移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承揽关系中定作方应承担哪些义务~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1.协作义务,为了使承揽人及时完成工作成果,定作人应依约定及按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协助承揽人工作,亦不得因行使监督权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有权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时,承揽人享有合同解除权,承揽人因此所受损失有权要求定作人赔偿。
2.验收并受领工作成果的义务,对承揽人完成并交付的工作成果,定作人应及时检验,对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接受该工作成果。超过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定作人负受领迟延责任。
3.支付报酬的义务,定作人需支付的报酬和材料等费用的标准、期限、方式,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如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依通常标准支付。按照《合同法》第264条的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4.变更或解除合同时的损失赔偿义务,承揽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由于定作物是为了满足定作人自己的特殊要求,故若在合同期间定作人不再需要定作物,根据经济原则,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定作人应赔偿承揽人因此所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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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意义上承包人是不需要为业主和监理提供现场办公室的。但一般情况下,业主在施工招标时会明确承包人必须在现场为业主和监理提供现场办公室。承包人中标后就有义务提供业主和监理方的现场办公室。看上去是承包人的义务,但实际上钱是业主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时应该考虑这部分临设费用。哪怕你说是优惠掉了,实际上在整个工程报价中包含了这部分费用

首先,分包要经过发包人的允许,否则发包人对分包人不负责任,而且承包人要对分包人的责任向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监督承包人的权利: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77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因此,承包人有义务接受发包人和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必要监督,对于发包人或者监理人不影响其工作的必要监督、检查应予以支持和协助而不得拒绝。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报告表、施工平面布置图等;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及时通知发包人检查;工程完工时及时发出验收报告;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约定向发包人提供有关作业计划、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等。

在合法分包的前提下,一般是由监理方(或建设单位)审查分包方的资质(具备相应资质),并对分包方予以认可,但对分包方的认可并不表示可以免除总包方或分包方因自身原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

《承包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关系》
答: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9)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包合同不是承揽合同,两者在签订的主体,产生的法律关系等方面不同。例如承包合同对应的主体是承包人和发包人,而承揽合同是定作人和承揽人。

《工程承揽合同样本》
答: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和适用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承包人的设计、实施提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建议、修改和变更。 遵守法律 在履行合同期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发包人办理并取得立项、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批文、土地使用许可、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执照、证件、批件等...

《承揽合同定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承揽合同的特征有:,2.承担合同具有诺成性、双务性、有偿性等特点;,3.承揽合同的其他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

《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的联系和区别?》
答:(3)两者均为双务有偿合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有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而定作人则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负有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并交付工程的义务;发包人负有支付工程款的义务。二、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1)二者的合同主体不同。一般情况下,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区别》
答: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具体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包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具体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可见其完成工作的内容是不同的。承揽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区别是:1、合同形式上的差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佣关系的相关司法解释还适用吗》
答:反之,则应当认定为承揽。2、雇佣关系与帮工关系的区别和认定【司法观点】关于雇佣关系与帮工关系的区别和认定问题,具体包括两点:一是在是否有偿方面,雇佣关系具有有偿性,帮工关系具有无偿性。二是在劳务活动的自主性方面,雇佣关系中的被雇用人是在特定的工作时间内、在雇用人的监督和控制下进行劳务活动,而在帮工...

《《合同法》里“定作人与承揽人”,“发包人与承包人”这两组概念有什么...》
答:”定作人“和”承揽人“,是承揽合同的当事人。”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两组称谓,分别是两种不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答:法律分析: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为:1、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承担的是违约责任,雇佣活动中雇主对雇佣的损害承担的是损害赔偿责任。2、承揽合同的合同目的是交付工作成果,雇佣合同雇员的义务是给付劳务,完成一定的劳动。3、承揽关系使用合同编的规定,雇佣关系适用民法典总则部分的相关规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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