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私企干了15年一直没有给交养老保险没签合同,提出辞职了能让补交 我在私企干了二十年,他没给交过养老保险,没有签过合同。我该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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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上班七年了公司一直没签定劳动合同和没交养老保险我能让公司补交吗?~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的,也应该的。
即使没有合同,只要有工作的事实,包括工资的发放记录等,也可以确实工作的事实,那么就认定是自动签署了无固定期合同,法律也规定单位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责任,如果未缴纳,那么就到社保局投诉解决,可要求单位补缴,同时单位还需要按照时间给予员工相应的补偿。
不过提醒一点,这样的话单位不仅要补缴大量的社保,还有可能面临处罚,那么估计也很难继续再在单位干下去了。
只要有合同,就可以得到该得的补偿,除非是单位临时工
虽然那段时间没签劳动合同,但有工资条就可以证明你和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
但现在以单位的名义是不能补缴以前的养老保险的。
可以先以个人的名义被缴,然后让公司报销一部分费用。
至于是在职时谈还是离职时谈,要看公司领导的具体态度了。如果是离职时谈,建议也不要在辞职报告里说,最好是提前跟公司领导沟通一下。如果实在不行,还可上劳动仲裁。
按照劳动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期间,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社保,你在企业工作二十年,企业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及交社保,显然是违反了劳动法,你可以拿出证明你在企业工作的依据到劳动仲裁申诉,要求企业为你补缴社保并赔偿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能让补交,可以以没签合同未缴纳社保为由申请辞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最多支付十二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标准为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包括奖金、津贴及补贴。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的,也应该的。
即使没有合同,只要有工作的事实,包括工资的发放记录等,也可以确实工作的事实,那么就认定是自动签署了无固定期合同,法律也规定单位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责任,如果未缴纳,那么就到社保局投诉解决,可要求单位补缴,同时单位还需要按照时间给予员工相应的补偿。
不过提醒一点,这样的话单位不仅要补缴大量的社保,还有可能面临处罚,那么估计也很难继续再在单位干下去了。
只要有合同,就可以得到该得的补偿,除非是单位临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