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老房子被洪水冲倒现在想从原址盖比原来的小十几平可邻居告到土地局土地局不让盖,我该怎么办? 我家是1988建的老房子,当时建的时候超了土地证使用面积14...
作者&投稿:老瑗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以前的老房子 因为被洪水冲毁 一直没有重建 土地证也被冲走 现在重新办土地证 材料什么的也齐全了~
当然,如果符合规划,另当别论,但邻居对你使用的土地拥有他项权利,在你行使权力的时候,邻居的他项权利也是不容侵犯的。
首先 当时房屋冲毁的时候 是否有得到过相应赔偿
接下来 如果你们是沿路的房子 应该是属于有道路线的 比如说 一条路从你家门走过 路宽1米 但是你建好房子 你家门口路变成90厘米了 就是属于违章 那10厘米土地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有权拆除 老房产证已经没用了 土地证可以使用 你可以看看 你现在所拥有的土地证的面积为多少 如果有依据 你可以到他的上一级去讯问 还有 我不知道你们那里是否开通了96848 司法热线 或者你可以通过114帮您询问一下 我也只是略知皮毛 希望能帮到你
在实际操作中,国土部门对空闲宅基地和你这个情况一般都不给予办证,办理土地证也要求你提供地上附着物证明(比如房产证和规划许可证),土地和房屋需同时存在。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你的土地证不能办。
但有几个事情,你可以努力一下:1、你的房子冲毁多少年?若在两年内还是可以申请土地登记的或者申请经用地部门批准原地重建的;2、若超过两年,你如果在本地没有住房,或者你家人符合分户条件,完全可以提出申请宅基地;3、如果那个经办人默许,问是否可以恢复原状,你找些旧木料,不影响土地规划和其他人的权利,没有举报,在当地地方政策宽松的前提下,再申请补办土地证,不过这个一定要在两年倒塌年限内,土地、规划部门允许你这样做,祝你成功。
找房产核实情况进行处理r
你们家从95年到现在都没有建设不管什么原因,村里现状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且,村政建设是有规划的,土地法规定,房子拆除后再建设必须符合新的规划,从你谈的情况看,你可能超出了规划范围,最好按规划建设,免得造成不必要大麻烦。当然,如果符合规划,另当别论,但邻居对你使用的土地拥有他项权利,在你行使权力的时候,邻居的他项权利也是不容侵犯的。
首先 当时房屋冲毁的时候 是否有得到过相应赔偿
接下来 如果你们是沿路的房子 应该是属于有道路线的 比如说 一条路从你家门走过 路宽1米 但是你建好房子 你家门口路变成90厘米了 就是属于违章 那10厘米土地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有权拆除 老房产证已经没用了 土地证可以使用 你可以看看 你现在所拥有的土地证的面积为多少 如果有依据 你可以到他的上一级去讯问 还有 我不知道你们那里是否开通了96848 司法热线 或者你可以通过114帮您询问一下 我也只是略知皮毛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