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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农村户口,想在其它村买地皮造房子,可以吗,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我是农村户口,我可是在其他农村买房子吗

作者&投稿:莫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农村户口可以在别村买房子吗?~

一、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宅基地。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是不能购买其他村子的房屋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
三、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
  1、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3)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
  2、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会出现两种情况:
  (1)城镇居民。根据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2)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宅基地。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你既然迁移到了城市后,就不再属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理论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组。
你说的在农村的土地,实际上分为三大部分:
1.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是30年,剩余的期限可以继续使用。当然,在地多人少的地方,到期也没人管的情况时常有。
2.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你个人财产,自你迁出之日后,可以继续使用,直到该房屋自然垮塌。也就是说,按政策,不能再继续扩建与改建。如果你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即使扩建与改建也没人举报与反对,有关部门也无从管起。
3.自留地(菜地等):按政策也不能在使用,如果你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没人反对,当然可以继续使用。

一、农村户口是可以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购买宅基地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

三、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

1、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3)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

2、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会出现两种情况:

(1)城镇居民。根据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2)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宅基地。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

扩展资料: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使用程序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三、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四、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六、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八、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村宅基地



不可以在其他村买地皮造房子,因为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严格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来讲,这个买卖是违法的,从而是无效的。农村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没有擅自处分的权利。房屋过户手续本来是不能办理的,给办理过户手续的房管部门是违法行政。

相关法律条文说明如下:

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规定:“一、(五)以转让房屋(包括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以土地与他人联建房屋分配实物、利润,或者以土地出资入股、联营与他人共同进行经营活动,或者以置换土地等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

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规定:“(二)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扩展资料:

如果不是去别村买地皮,而是直接单纯将本村的宅基地卖于本村人,也是不可以的。因为宅基地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一种特殊使用方式,国家是有许多规定的,宅基地的申请和转让也是有着严格限制的。

《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农村户口是可以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购买宅基地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
三、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
1、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3)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
2、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会出现两种情况:
(1)城镇居民。根据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2)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宅基地。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

走迁人落户(搬迁落户)的程序,就可以了!

不可以,农村土地不可买卖,可以迁户口过去

《我是农村户口,买其它村农房子,请问能过户吗,能用什么方法才过户_百度知 ...》
答:农业户口在其他农村买房子是不能过户的,想过户需要把你的户口迁移到他们村才可以

《农村买地皮建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答: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1、如果有买地建房的打算,那么就需要购买城镇的宅基地,但如果是农村户口,想要在农村买地建房,那么就需要获得当地的宅基地。2、将房子建造好了之后还要申请竣工验收,只有验收合格之后才能够获得验收报告,将这个报告以及施工的图纸拿到当地的房管局工作人员审核通过之后,就会帮...

《我是由外地迁到江苏农村买了房子,后来房子卖掉了,户口没迁走,现在我...》
答:你的户口如果是没有迁走还在农村的话,那现在回去去其他村买房是可以买的。只要是农村户口的话,你就可以去其他村买房。

《我本人是农村户口可我在其它村里买到一房子请问我户口能转到那里吗...》
答:你好,你是哪里的房屋,我们浙江这边的行情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买卖仅限于本村村民之间,你在其它村买房本身就没有办法得到村镇同意的,属于买卖方私下的交易,没办法办理不动产权。

《我本人是农村户口可我在其它村里买到一房子请问我户口能转到那里吗...》
答:你不可以把户口转到那里,因为农村的房子只能转让给本村户口的人,你不是那个村庄的原居民,所以你的户口是不可能转过去的的,当地村委会是不认可的

《关于农村买地皮建房的问题》
答:把户口先迁过去,然后办土地证

《本人农村户口,一处农村住房户主是父亲,现在我想在同县不同镇的农村用...》
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权属于集体用地,属于集体所有;只有集体成员有使用权,可以在同一社区内买卖过户!因而,你买房是时需要看户口在哪里,不然过不了户!

《买地皮建房》
答:首先你必须是农村户口。其次作为宅基地购买,要有村委会证明,到国土局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然后到规划局和建委分别办理规划许可证和建设许可证。这样就可以施工了。

《农村户口在别村买房子,公证后卖方还能反悔吗?》
答:买房公证后就不能后悔 ,除非公正程序本身存在可以推翻的理由,否则公证具有很高的效力,依据相关法规: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

《户口不在本村,又占用村集体土地建房,这样做真的可以吗?》
答:《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城市人到农村购买土地,禁止农民将承包地私自出售给城市人,农村土地不得跨村集体转让,私自违规买卖土地的,相关部门不得为违规买卖土地行为办理相关手续和产权证书。所以,户口不在本村,购买本村的土地建房无法办理批准建设手续,违规私自修建的房屋无法确权登记,土地被征收宅基地使用权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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