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租房子过程中的常见骗术
作者&投稿:莱庙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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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骗术一:骗取房屋租金
一些不法中介公司以房屋出租代理名义,以各种优惠条件从业主手中骗得房屋钥匙及一个月的空置期,以月付方式支付租金。同时,他们刊登低价出租广告吸引租房人士。一旦承租人看中此房,至少要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租金,更多的是采取半年付、年付来支付。不法中介采用这种手段,短期内便可积累大量现金,然后伺机携款出逃,从而给业主及租房人带来巨大财产损失。
2. 骗术二:巨额差价诈骗
不法中介使用各种优惠手段,骗取业主信任后,以极低价格代理业主的房屋,转手以不收取中介费名义按市场价格出租,从而赚取高额差价。空置期加上差额部分,总额至少应在3000元以上。
3. 骗术三:冒充房东骗取中介费
不法中介租下一套合适房子做道具,然后让业务员冒充房东,对所有顾客报出的出租价格都远远低于市场价格。一旦顾客看房满意并与假房东签下合同交纳中介费后,这位假房东又找出各种理由不肯出租。顾客找公司退钱时,公司会说双方已签租赁合同,中介服务已完成,中介费不予退还。
4. 骗术四:以不法手段骗取各种名义的费用
一是“看房费”。客户交纳300-500元的“看房费”后,由业务员带领客户去看不存在的房子。在路上,另一业务员冒充房东说临时有事去不了,另约时间看房或让客户记下“业主”的电话号码。这时,业务员会说:“你已和房东取得联系,根据合同看房费不予退还。”
二是“信息费”。租房人与中介公司在租赁代理费用上达不成一致时,中介公司会提出优惠方式,即租房人交纳为数不多的一笔费用后,中介公司会为租房人提供若干条房源信息,由租房人自己去联系。
5. 骗术五:合同陷阱
无论是房东还是房客在委托中介公司出租或租赁房屋时,都要与之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如果您不认真阅读其中的条款,很可能会掉入中介公司挖好的陷阱里。例如,中介公司与租客签订协议中,如果有类似“乙方与出租人交换各自的联系方式,或与之签订了定金合同,中介公司即完成了与乙方的委托合同,乙方应支付中介费”这样的条款,就要提高警惕。正确的做法应是在验证房东身份和房产权等相关证件,并与房东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做完物业交割后,才能给付中介公司相关费用。
一些不法中介公司以房屋出租代理名义,以各种优惠条件从业主手中骗得房屋钥匙及一个月的空置期,以月付方式支付租金。同时,他们刊登低价出租广告吸引租房人士。一旦承租人看中此房,至少要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租金,更多的是采取半年付、年付来支付。不法中介采用这种手段,短期内便可积累大量现金,然后伺机携款出逃,从而给业主及租房人带来巨大财产损失。
2. 骗术二:巨额差价诈骗
不法中介使用各种优惠手段,骗取业主信任后,以极低价格代理业主的房屋,转手以不收取中介费名义按市场价格出租,从而赚取高额差价。空置期加上差额部分,总额至少应在3000元以上。
3. 骗术三:冒充房东骗取中介费
不法中介租下一套合适房子做道具,然后让业务员冒充房东,对所有顾客报出的出租价格都远远低于市场价格。一旦顾客看房满意并与假房东签下合同交纳中介费后,这位假房东又找出各种理由不肯出租。顾客找公司退钱时,公司会说双方已签租赁合同,中介服务已完成,中介费不予退还。
4. 骗术四:以不法手段骗取各种名义的费用
一是“看房费”。客户交纳300-500元的“看房费”后,由业务员带领客户去看不存在的房子。在路上,另一业务员冒充房东说临时有事去不了,另约时间看房或让客户记下“业主”的电话号码。这时,业务员会说:“你已和房东取得联系,根据合同看房费不予退还。”
二是“信息费”。租房人与中介公司在租赁代理费用上达不成一致时,中介公司会提出优惠方式,即租房人交纳为数不多的一笔费用后,中介公司会为租房人提供若干条房源信息,由租房人自己去联系。
5. 骗术五:合同陷阱
无论是房东还是房客在委托中介公司出租或租赁房屋时,都要与之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如果您不认真阅读其中的条款,很可能会掉入中介公司挖好的陷阱里。例如,中介公司与租客签订协议中,如果有类似“乙方与出租人交换各自的联系方式,或与之签订了定金合同,中介公司即完成了与乙方的委托合同,乙方应支付中介费”这样的条款,就要提高警惕。正确的做法应是在验证房东身份和房产权等相关证件,并与房东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做完物业交割后,才能给付中介公司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