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要建房子,原有80公分的胡同,现在邻居要我留1米我不同意,她不给我盖我如何用法律解决? 我的宅基地后面是胡同,我建房子后面邻居不让留窗户,能走法律成...
作者&投稿:戴玛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妈建房子,打地基之前跟邻居协商好了,小巷要留出80公分,他量出来划了线,我妈就按照他划的线计划房~
《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只要是您宅基地的范围都是可以的,但是超过宅基地的范围是不允许的;在宅基地范围内邻居不给盖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其排出妨害,消除影响。
买房的地是写了依据,但卖方现需要我留一米出,我不留有可能吗
根据批准来应该盖多大就盖多大
80公分的小巷却实是很窄,估计你邻居之前也知道80公分是多宽。现在只能你家退步了,没有办法。如果一直闹下去将来生活不会和协的。只能找邻居坐下来慢慢谈把事情解决了最重要。
法律尊重事实,还是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盖房吧,不要独树一帜
属于相邻关系,目前对农村建房之间的间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原则是不能影响他人通行,采光,排水等。《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只要是您宅基地的范围都是可以的,但是超过宅基地的范围是不允许的;在宅基地范围内邻居不给盖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其排出妨害,消除影响。
买房的地是写了依据,但卖方现需要我留一米出,我不留有可能吗
根据批准来应该盖多大就盖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