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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区别

作者&投稿:占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一、劳务与劳动工有哪些区别
      1、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法律依据方面的主要区别

      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范和调整,而且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2、劳动关系主体与劳务关系主体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3、当事人之间在隶属关系方面的区别
      处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隶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隶属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即当事人成为该用人单位的职工或员工(以下统称职工)。因为用人单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不争的事实。而劳务关系中,不存在一方当事人是另一方当事人的职工这种隶属关系。如某一居民使用一名按小时计酬的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不可能是该户居民家的职工,与该居民也不可能存在劳动关系。
      4、 当事人之间在承担义务方面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等为职工承担社会保险义务,且用人单位承担其职工的社会保险义务是法律的确定性规范;而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不存在必须承担另一方当事人社会保险的义务。如居民不必为其雇用的家政服务员承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5、用人单位对当事人在管理方面的区别
      用人单位具有对劳动者违章违纪进行处理的管理权。如对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进行处理,有权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合同,或者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记过、记过失单、降职等处分;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处理虽然也有不再使用的权利,或者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但不含当事人一方取消当事人另一方本单位职工“身份”这一形式,即不包括对其解除劳动合同或给予其他纪律处分形式。
二、怎么解决劳务纠纷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实践中,职工与单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务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务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务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务纠纷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程序。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程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劳务与劳动工有哪些区别”问题进行的解答,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主要的区别是适用法律不同、主体的不同、两者之间隶属的关系不同等方面。读者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一;回事吗?如果不是,有什么区别?》
答:因此,无论从用人单位内部看,还是从其外部看,劳动者都是以用人单位名义进行劳动,其法律人格在劳动过程中被用人单位吸收,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而劳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互相独立的平等主体,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义务。第四、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规定,...

《正式工跟劳务工有什么区别?》
答:劳务公司是管理公司,代用工企业缴纳,实际都是用企业缴纳。包括福利等都由劳务人员、劳务公司、用工企业共同约定。3、保险待遇不同:劳务工通常是不交“四金”的,即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金;合同工的待遇是由《劳动法》而强行规定的。

《劳务工和正式工的区别》
答:(一)签订的合同不同 正式员工是与用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员工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普通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签订三个月及以上,但是劳务派遣合同必须要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二)享有的劳动待遇不同 1.福利保障 《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

《劳动聘用和劳务聘用的区别》
答: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该协议应约定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聘用和劳动聘用的区别》
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答: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在于主体身份、权利义务和终止方式。劳动合同适用于雇佣关系,劳动者以个人身份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劳务合同适用于劳务关系,劳务人员以组织形式提供劳务。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有指导、管理和监督权力,劳动者享有劳动权益保护;劳务合同中用人单位对劳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约定,劳务人员享有...

《劳务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有何区别?》
答: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管理和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下面来谈谈劳动力和劳务...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答:辨析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企业用工形式呈现多样化,如果没有正式的合同约定,很难说清楚具体用工形式的法律性质。本案中,由于学校与A没有具体签订合同,所以在一般情况下,A与学校都很难证明双方具体的关系,因此就要根据相应的证据来确认双方的关系了。具体到本案当中,就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法律...

《劳务工和员工的区别是什么?》
答:劳务工和员工的区别在于签合同的不同。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只能证明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只是工作地在这家企业。而员工是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表明你是该企业的员工。劳务工:劳务工是指没有常住户口,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工人,劳务用工单位派遣到用人单位,根据文件,享受和正式职工同等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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