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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政行为怎么救济

作者&投稿:聂胖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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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行政机关救济

是指行政管理相对方依法向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请求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或者行政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纠正或者追究其行政责任的一种救济途径。在我国,这里主要是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来实现。

例如:某人对于某区公安局的处罚不认可,认为其行为是一个违法的行政行为,可以向其上一级的机关提出复议,由其来审查相关的决定的是否合法。(2)司法机关的救济

也就是行政诉讼,是指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接受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诉讼请求,依照法定的审判职权和诉讼程序,通过处理和裁决行政争议,纠正行政违法,维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作为法院主要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不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作为行政主体的行为,审查过程中只是审查涉及到行政违法行为的部分,作为法院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当然,这里也有例外,就是对于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的行政行为,这里就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最后可以直接判决变更。

例如:现在比较常见的民告官的官司,如对于区公安局这样的官,他们具体的处罚行政行为不服从,就可以依法提出行政诉讼,寻求区法院法院的帮助,让其对于进行救济,保护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机关依法行政。

(3)行政赔偿也是行政救济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当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且造成损害时,受害者有权依照《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简述行政不当的法律救济。》
答:2) 上级行政机关救济。上级行政机关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级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各级行政机关有权对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行政机关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改变或撤销。3) 行政复议机关救济。行政复议机关,对于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可以撤销、变更,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救济法有哪三个》
答:三种救济方式均是为了维护行政相对人免收行政机关滥用权力的侵害。一、行政给付行政救济区别是什么行政给付和行政救济的区别在于二者的针对人群不一样。(1)行政给付行政给付一般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者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给付体现了...

《行政救济包括哪些?司法救济包括哪些?》
答:二、司法机关救济 ——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概念 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人 就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根据相对人的申请,由该行政主体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

《行政处罚救济途径和期限》
答:法律分析:正常情况,经过复议或者复议不作为的案件起诉期十五天,直接起诉的案件起诉期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

《行政救济法有哪三个》
答:行政救济的途径有哪些(1)监察救济。相对人就行政侵权行为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请求救济。(2)立法救济。相对人就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行为,向人民代表大会申诉,请求救济。(3)复议救济。复议救济是指相对人认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或其设置的专门机构申诉...

《行政救济的途径有哪些?》
答:对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造成的损害,相对人一般只能采用其他救济途径,请求救济。(3)复议救济。复议救济相对于法院救济而言,可称作行政上的救济,法院救济可称为诉讼救济或司法救济。复议救济是指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其设置的专门机构申诉,请求救济。

《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有?》
答:(2)立法救济。相对人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行为,向人民代表大会申诉,请求救济。但是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只限于重大决策和立法活动,是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较少。对于行政机关的重大行政政策的失误或立法与宪法、法律抵触,可以撤销或改变,或责令行政机关承担相应...

《行政救济是什么意思》
答:法律分析:行政救济是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该制度的设置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行政相对人的救济不仅仅局限于“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还可以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行政救济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

《行政救济主要包括》
答:三、行政给付行政救济区别是什么行政给付和行政救济的区别在于二者的针对人群不一样。(1)行政给付行政给付一般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者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给付体现了国家对于社会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的关心和帮助。主要有以下四种:...

《行政救济是什么意思》
答:凡指在行政法上能够为相对人提供补救的活动,包括行政机关提供的救济和司法机关提供的救济。行政救济的特征是什么1、行政救济是以行政争议的存在为前提;2、行政救济的产生是因为行政相对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了行政行为的侵害;3、行政救济只能依相对人的申请而进行,实行不告不理原则,行政相对人是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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