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追尾对方全责应该怎么索赔 我的车子被人追尾,对方全责,该怎么叫对方索赔,
交警报案,然后看对方保险公司报案,等待交警事故认定书,然后对方保险公司现场查看,然后去指定的地点定损,定损完成后在去修车,然后保险公司找对方理赔。发生追尾事故,如果是对方的责任1 让对方报交警110,交警到达现场后,通常交警根据事故的轻重,让两人协商解决,如果对方不同意你所要维修费的价钱,一定要向交警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双方都要报各自保险公司,通常对方保险公司会派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3保险要进行现场查勘,主要拍照、记录等留存证据材料,工作人员填写现场查勘记录后,到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后要求到你购买车辆的4S店进行维修,具体什么时间维修可根据你的时间酌情而定。4要准备车辆行驶证、驾驶证正副本、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含商业险和交强险保单)四件手续,一定记得要对方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然后交给4s店专业保险工作人员。主要责任方要先支付两辆车的损失费用,你的车辆维修后,带上一切手续到保险公司进行报销。由对方的保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赔偿包括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的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警察和双方保险公司到场后都会处理,或者可以通过双方保险公司解决,索赔问题无需担心,警察和双方保险公司到场后都会处理,或者可以通过双方保险公司解决,一般责任方除了需要赔偿车子的维修外,还需要赔偿误工费。造成人员受伤的,责任方还需要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造成人员死亡的,则还需要赔偿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其它还有交通费、住宿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车子被追尾如果是对方的全责,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一般责任方除了需要赔偿车子的维修外,还需要赔偿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此次事故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于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水平计算。_
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即可。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自行赔偿;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场处理的,应当指派交通警察到现场调查处理。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人对肇事嫌疑人、嫌疑车辆等进行辨认。
2、辨认应当在交通警察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多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3、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肇事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肇事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嫌疑车辆时,同类车辆不得少于五辆;对肇事嫌疑车辆照片进行辨认时,不得少于十辆的照片。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法律分析:
车辆被追尾对方全责的,全责方应当赔偿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全责方应当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