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外卖小哥在送餐途中发生车祸,那么点餐的人有责任吗? 外卖员送餐途中撞人,配送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假如外卖小哥在送餐途中受伤,按理说赔偿责任不是在公司与自己之间选择的。因由两人共同承担。只是说哪一方承担的责任重,哪一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会轻一下而已。
除此之外,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双反协商不一致或者某一方觉得赔偿责任不明确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很多人或许会觉得外卖途中受伤公司要付全部责任。但实际上如果自己是开餐饮店的,员工出现什么意外事故,赔偿责任都是由门店老总承担,这样子太不合理了。
因为老板与员工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所以不应该全部的赔偿责任都由雇主承担。如果全部赔偿责任由雇主承担,那么外卖小哥也不会因为送餐途中刮花别人的小车而哭泣。如果全部赔偿责任由雇主承担,那么会有图谋不轨的人为了获取赔偿的费用,去应聘外卖送餐员的工作,故意在送餐途中受伤来获取赔偿金额。
像外卖小哥这种职业是比较高威的职业。公司会给他们买保险的。所以一旦出事,公司会赔偿,、保险公司也会做出相应赔偿、外卖小哥自己也会承担赔偿责任。雇佣与被雇佣在工作开展之前是有合同的,一般的小事故,比如擦伤、摔伤。按合同走是最快解决的。
针对外卖小哥被割喉事件,我们可以看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里面有详细的解释。外卖小哥们要懂得用法律维权。
我觉得是要负担责任的,平台雇佣了骑手,那么骑手也算是平台的员工。那么就应该承担连带的责任
因为我们国家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中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之前是在发生在浙江的一起事故,外卖骑手在行驶的路上不小心撞倒了一个人,这人受伤住院后,被认定是八级伤残,而事故发生之后,外卖员,平台和受伤者三人之间一直就赔偿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其中外卖员认为自己撞倒人,也是因为平台的配送时间有要求,自己为了赶时间才发生了这个事故;而平台则认为虽然是配送过程发生的,但是主要原因是外卖员存在违反交通规定而导致的,跟公司关系不大;而受伤者认为,平台和外卖员都有责任。
最后受伤者也是把他们双方都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16万元。
法院审理的结果也是判定了事故的责任方,其中配送平台给外卖员购买了个人责任保险,保险中明确承保配送员在配送过程中因过失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每次事故赔付比例为80%。平台和外卖员之间是属于雇佣的关系,外卖员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可以认定其具有重大过失,所以应该和平台一起承担责任,最后判决的结果是保险公司赔付受伤者7万余元,平台公司和小王在保险赔偿外,连带赔偿老王2万余元。
所以即使平台外卖员没有和平台签订什么纸质的合同,但是其实质都是和平台有雇佣的关系,所以发生事故后都是要承担责任的。也温馨提示骑手,不要因为时间紧急就违反交通道路安全,这样给自己带来的损失会更大。
点餐人没有任何责任。本案涉及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案件:一个是买卖合同案,另一个是交通肇事案。两者的主体完全不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点餐人作为买方,餐店老板作为卖方签订了一个送货上门,货到付款的合同——这是一个送货上门的买卖合同。送餐人是卖方的员工,他在送餐途中出车祸造成损害,只与送餐人有关系,而与点餐人毫无关系。点餐人不是责任主体,因此不应承担责任。送餐人在工作途中车祸致损,这是道路交通肇事案件。这种案件的责任主体是车辆一方或点餐一方,或者双方混合。显然,点餐人也不是责任主体,不具备可责性,因此,点餐人也不应承担责任。
是不需要负责任的,送餐是他的工作,我们点餐人的目的只是为了吃饭,至于他用什么工具送过来,送过来的途中发生了什么事情,是我们不能所阻止和预料的。
首先看工伤保险待遇。虽然在名义上和事实上外卖小哥都是替商家送餐,但其实他们并非受商家委托,也并非商家的工作人员。外卖小哥其实是外卖平台的工作人员,他们接受外卖平台的统一管理,完成外卖平台上的配送订单,并从中赚取收益,与此同时,外卖平台也正因为外卖小哥的辛勤工作而进行营利。所以,不论外卖平台和外卖小哥有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他们之间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履行工作的过程中遭受损害,自然属于工伤事故,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次我们看侵权责任,外卖小哥发生车祸受伤,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车主当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具体承担多少责任,还要以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为基础。
客户点外卖,送餐途中车祸身亡,客户有没有责任?没有。首先,明确一点。客户跟送餐服务员之间是没有存在雇佣关系的,送餐服务员的服务费用不是由客户赋予。而雇佣关系是商家与服务员,与客户没有任何关系,薪水是商家付给的。而客户只是第三方,客户与平台商家构成了交易,而与服务员无关。服务员顺从的是商家的要求送餐,并不是客户指定你送餐。所以从这个方面,就可以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