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合同的设备暂估价能否作为二次招标的控制价? 朋友做销售遇到些法律问题,烦请帮忙解答。商业,合同,法律
作者&投稿:古显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求助商业合同法律问题~
求助商业合同法律问题
简单具体的说,人家挖了一个坑,就等着让你往下跳
人家一拿到钱,,就走了,而你呢,就被裹在这里,,进退两难,
像这样的类似情况,打官司都没有意义,
即使赢了官司,却输了钱,
证据,关键是证据。先不要和公司起冲突,先把证据固定好,通话录音(公司默许的通话),买卖合同,转账记录等等一切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先留下。然后一定要把老客户帮忙办理某东白条证明成是公司行为不是个人行为,比如说通话录音,广告,文件等等。做好前两项和公司谈谈条件,谈不成诉讼也好说了
你指的二次招标是EPC总包合同签订后由总包单位发起的招标吗?我认为此类招标的控制价可不按上次招标的暂估价作为依据,在标准不变且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可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决定,自负盈亏,发包单位不应过多干预。当然如在EPC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的除外。《专业工程暂估价由谁来招标》
答:专业工程暂估价由谁来招标要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可以由建设方招标,也可以由施工方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