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的合同要还给方东吗? 什么是二手房东?和房东又有什么区别?
作者&投稿:羊届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租房合同还没到期但不想继续租下去了。我不要押金可以直接走么?会要承担法律责任么~
不必还给房东,因为房东和租户每人各执一份,不租了这份合同就失效了撕毁就好。
租房子的合同一般是不需还给方东(房东),应该是房东和租房子各自保留一份作为证据的。
修房子的合同一般都是一式两份的,你有一份你的房东也有一份,所以这个你自己的合同自己保管好就行了。
租房子的合同是不要还给房东的
是一式两份,房东一份,自己一份
到期不租了退押金的话是要这个合同的
不可以直接走,直接走属于违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种情况属于违约,具体可以协商。
1、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制约,如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退租、损坏物品中、没有交纳水电费等等。
2、如果没有上述行为,那么可以要求在租期到或者解除租赁合同时退还。
拓展资料: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在租期较长的房屋租赁中,当事人都有可能发生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为使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综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同解除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宅用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故意毁坏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租赁合同
不必还给房东,因为房东和租户每人各执一份,不租了这份合同就失效了撕毁就好。
租房子的合同一般是不需还给方东(房东),应该是房东和租房子各自保留一份作为证据的。
修房子的合同一般都是一式两份的,你有一份你的房东也有一份,所以这个你自己的合同自己保管好就行了。
租房子的合同是不要还给房东的
是一式两份,房东一份,自己一份
到期不租了退押金的话是要这个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