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
作者&投稿:祢裴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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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原始取得根据包括:
第一,劳动生产、收益。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通过扩大再生产取得其所创造的劳动产品。收益主要指收取孳息。
第二,征收。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通过行使征收权,在依法给予补偿的前提下,将单位或个人的财产移转给国家所有。
第三,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其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第四,添附。添附主要有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方式。
第五,没收。国家可以根据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手段,剥夺违法犯罪分子的财产归国家所有。
第六,遗失物的取得。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遗失物并非无主财产,它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归属,根据《物权法》规定,遗失物的所有权归于失主。但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七,漂流物的拾得、埋藏物和隐藏物的发现。在拾得或者发现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后,应当作为遗失物,及时返还失主,或者交给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交还失主或者发出招领公告,拾得人或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漂流物、埋藏物和隐藏物。如果自发不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一,劳动生产、收益。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通过扩大再生产取得其所创造的劳动产品。收益主要指收取孳息。
第二,征收。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通过行使征收权,在依法给予补偿的前提下,将单位或个人的财产移转给国家所有。
第三,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其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第四,添附。添附主要有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方式。
第五,没收。国家可以根据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手段,剥夺违法犯罪分子的财产归国家所有。
第六,遗失物的取得。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遗失物并非无主财产,它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归属,根据《物权法》规定,遗失物的所有权归于失主。但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七,漂流物的拾得、埋藏物和隐藏物的发现。在拾得或者发现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后,应当作为遗失物,及时返还失主,或者交给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交还失主或者发出招领公告,拾得人或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漂流物、埋藏物和隐藏物。如果自发不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