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改判对一审法官有影响吗
作者&投稿:剑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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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一审法官还是二审法官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审理案件的。而在我国法律中并未有二审改判对一审法官的影响,除非有证据证明一审法官在一审期间有不正当行为。
,法官只是法律行为的判决者,只要按法律规定来,没事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是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在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应当裁定驳回上诉...”
由于一审法官对法律以及事实的认定问题,导致判决有错误。二审法院推翻一审判决,这也是一种纠错的过程,但是一审法院在主观上是没有过错的,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当事人在一审的时候没有提供有关主要证据,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在二审诉讼期间当事人又提出了新的证据,因而一审判决被二审判决所推翻,那么一审法官也是没有责任的。一审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中,由于自己做出了判决的结果,而上报为审判委员会的时候,审判委员会又改变了该结果。那么如果一审判决被二审推翻了,一审法官也不应承担任何责任。有时候也可能会出现一审法院判决是正确的,但却被二审推翻了的现象,二审的推翻后的判决却是错误的。对于这种现象,最后经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了,那么一审法官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法官只是法律行为的判决者,只要按法律规定来,没事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是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在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应当裁定驳回上诉...”
由于一审法官对法律以及事实的认定问题,导致判决有错误。二审法院推翻一审判决,这也是一种纠错的过程,但是一审法院在主观上是没有过错的,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当事人在一审的时候没有提供有关主要证据,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在二审诉讼期间当事人又提出了新的证据,因而一审判决被二审判决所推翻,那么一审法官也是没有责任的。一审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中,由于自己做出了判决的结果,而上报为审判委员会的时候,审判委员会又改变了该结果。那么如果一审判决被二审推翻了,一审法官也不应承担任何责任。有时候也可能会出现一审法院判决是正确的,但却被二审推翻了的现象,二审的推翻后的判决却是错误的。对于这种现象,最后经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了,那么一审法官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