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全国有几个省和直辖市和自治区?
我国有5个自治区和4个直辖市。自治区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西藏自治区(藏)、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直辖市包括北京市(京)、天津市(津)、上海市(沪)、重庆市(渝)。
1.中国一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2.23个省: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3.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4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5.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国共计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23个省分别为: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5个自治区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个直辖市分别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2个特别行政区分别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省级行政区:
中国共计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省份
中国共计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省会及简称如下所示:
一、23个省的省会及简称分别为:
河北省(冀,石家庄)、山西省(晋,太原)、辽宁省(辽,沈阳)、吉林省(吉,长春)、黑龙江省(黑,哈尔滨)、江苏省(苏,南京)、浙江省(浙,杭州)、安徽省(皖,合肥)、福建省(闽,福州)、江西省(赣,南昌)、山东省(鲁,济南)。
河南省(豫,郑州)、湖北省(鄂,武汉)、湖南省(湘,长沙)、广东省(粤,广州)、海南省(琼,海口)、四川省(川或蜀,成都)、贵州省(贵或黔,贵阳)、云南省(云或滇,昆明)、陕西省(陕或秦,西安)、甘肃省(甘或陇,兰州)、青海省(青,西宁)、台湾省(台,台北)。
二、5个自治区简称分别为:
内蒙古自治区(蒙,呼和浩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南宁)、西藏自治区(藏,拉萨)、宁夏回族自治区(宁,银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乌鲁木齐)。
三、4个直辖市简称分别为:
北京市(京,北京)、天津市(津,天津)、上海市(沪,上海)、重庆市(渝,重庆)。
四、2个特别行政区简称分别为:
香港特别行政区(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澳,澳门)。
行政区域划分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截至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建国初期,全国一级行政区是“大区”,共有六个,为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实行党政军一体化管理,不久即被撤销。恢复省制之后,名义上全国行政区划为省—县—乡三级制,但实际上实行的是省—地级市—县—乡四级制。
中国地势西高东低,山地、高原和丘陵约占陆地面积的67%,盆地和平原约占陆地面积的33%。山脉多呈东西和东北一西南走向,主要有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喀喇昆仑山、喜马拉雅山、阴山、秦岭、南岭、大兴安岭、长白山、太行山、武夷山、台湾山脉和横断山等山脉。
西部有世界上最高大的青藏高原,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珠穆朗玛峰海拔8844.43米,为世界第一高峰。在此以北以东的内蒙古、新疆地区、黄土高原、四川盆地和云贵高原,是中国地势的第二级阶梯。
大兴安岭一太行山一巫山一武陵山一雪峰山一线以东至海岸线多为平原和丘陵,是第三级阶梯。海岸线以东以南的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海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