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主观题评分标准
作者&投稿:毛齐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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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主观题评分标准如下:
注册会计师主观题评分标准:
涉及到判断的,判断正确得0.5分,解释正确得0.5分;但题目要求说理由,光有判断没解释的0分。判断正确,但理由错误,只给判断分。如果理由与判断矛盾,不得分。
涉及到“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并编制正确会计分录”的题目,一般判断占比1分或者0.5分。每小问的分值基本平摊,但根据难易程度有所侧重。涉及到计算的,会按照步骤进行给分。
注册会计师考试内容: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每科考试具体时间,在各年度全国考委会发布的《报名简章》中明确。
注册会计师报考条件及主考单位:
注册会计师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二)因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三)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作弊而受到停考处分期限未满者,或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者。
注册会计师主考单位:
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