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还是个人赔偿
作者&投稿:尧翠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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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用应当首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保险限额不足以进行赔付的,再由负主要责任的车主即责任人以自身财产进行赔付。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误工费的计算
如果是有工作单位的,是按照单位领取的月工资计算为日工资标准进行赔偿,需要单位出具本人的工资收入证明或是银行流水;如果本人的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赔偿标准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赔偿标准执行。没有固定工作的,误工费在重庆是按照每天100元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各地都是有明确的规定,只能按照当地规定执行,保险公司有专门的计算公式,争议比较大的主要是误工费的补助天数。如果从发生交通事故到出院来计算,这段时间是没有争议的,毕竟从住院到出院,医院都是有记载的,争议最大的是出院以后怎么计算的问题。
出院以后医生都会出具休息观察证明,所以有的地方在计算误工费时,是从发生交通事故当天开始计算,到医院开具的休息证明规定的休息天数结束为止,但这种方式有时不被保险公司认可。
在交通事故的赔偿处理过程中,有明确标准的比较容易协商,争议最大就是赔偿天数,护理费用赔偿的天数,伙食补助的天数,护理依赖的天数、伤残等级、残疾辅助器具的赔偿价格和具数等。
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伤者一方都会通过起诉的办法来解决争议,在起诉的过程中都会要求进行伤残鉴定,起诉到法院的伤残鉴定,一般是在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具体在哪一家机构进行鉴定是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双方到场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
在伤残鉴定的项目中,对于争议比较大的项目尽量纳入鉴定范围,比如除了伤残等级的鉴定以外,还要鉴定是否有护理依赖,是否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单价是多少,赔偿多少具;误工费赔偿的天数,护理费赔偿的天数,伙食补助费补助的天数等。
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法院采信的几率是比较高的,像误工费的补助天数等,基本上都是按照鉴定报告的天数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误工费的计算
如果是有工作单位的,是按照单位领取的月工资计算为日工资标准进行赔偿,需要单位出具本人的工资收入证明或是银行流水;如果本人的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赔偿标准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赔偿标准执行。没有固定工作的,误工费在重庆是按照每天100元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各地都是有明确的规定,只能按照当地规定执行,保险公司有专门的计算公式,争议比较大的主要是误工费的补助天数。如果从发生交通事故到出院来计算,这段时间是没有争议的,毕竟从住院到出院,医院都是有记载的,争议最大的是出院以后怎么计算的问题。
出院以后医生都会出具休息观察证明,所以有的地方在计算误工费时,是从发生交通事故当天开始计算,到医院开具的休息证明规定的休息天数结束为止,但这种方式有时不被保险公司认可。
在交通事故的赔偿处理过程中,有明确标准的比较容易协商,争议最大就是赔偿天数,护理费用赔偿的天数,伙食补助的天数,护理依赖的天数、伤残等级、残疾辅助器具的赔偿价格和具数等。
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伤者一方都会通过起诉的办法来解决争议,在起诉的过程中都会要求进行伤残鉴定,起诉到法院的伤残鉴定,一般是在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具体在哪一家机构进行鉴定是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双方到场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
在伤残鉴定的项目中,对于争议比较大的项目尽量纳入鉴定范围,比如除了伤残等级的鉴定以外,还要鉴定是否有护理依赖,是否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单价是多少,赔偿多少具;误工费赔偿的天数,护理费赔偿的天数,伙食补助费补助的天数等。
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法院采信的几率是比较高的,像误工费的补助天数等,基本上都是按照鉴定报告的天数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