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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多少个较大的市,较大的高有哪些权力和义务?

作者&投稿:万季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中国共有哪些法律?~

一、在《安全生产法》中大致可将业人员的权利分为8项:
1、知情权:《安全生产法》里第22、23、36条都对知情权作了明确,集中体现在以下4方面:第一,有获得本岗位技能和安全知识的权利;第二,从业人员有知道其所在的岗位存在哪些危险因素的权利;第三,要告诉从业人员所在岗位可能导致事故的防范措施或者逃生的方法和方式;第四,投入的新设备、新工艺或者在工人转岗时,要对其重新进行教育。
2、建议权: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5条的规定:对提出好的建议、科学研究等方面做出贡献的可以给与奖励。
3、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生产经营单不得因此进行打击报复,比如说降低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或降低工资、脱离岗位、开除等行政处分。4、拒绝权: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这就是职工的权利。企业不得因此扣发工资或者给与处罚措施来处罚职工。这里有关从业人员的概念比较广泛,包括企业的业主、管理人员、固定制职工、临时性职工、合同性职工,凡是为生产经营单位服务而取得报酬的人员都属于从业人员。
5、紧急避险权: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害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的时候,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撤离作业场所,有权进行紧急避险。但是有关法律条款的解释中表示紧急避险权有一部分人(指对企业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有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这部分人)只能行使部分权利,即只享有有限权利。比如说飞机驾驶员一旦发现有危险不能先自己跳伞离开,把乘客丢下;汽车驾驶员也一样;煤矿里面的瓦斯检查员、班组长、安全检查员等不能因为瓦斯超标就先撤离却把工人留在井下。这就泛指对他人的人身安全负有监管和保护职责的人,首先要履行职责,然后才享有这项权利。所以这个权利的享有在一部分上是实施有限的。
6、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安全生产法》第43、44、48条对此都作了明确规定,主要为以下4个方面:一是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的权利;二是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和给与民事赔偿,这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义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免除这项义务,不得变相以抵押金、担保金等名义强制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三是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从业人员首先按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赔付金,如果工伤赔付金不足以赔偿从业人员的人身损害及其经济损失的,依照民法通则应当给予民事赔偿,如从业人员已经死亡,那么他的亲属都有权利要求生产单位给予赔偿,生产经营单位有赔偿的义务,否则受害者及其亲属有向法院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四是从业人员获得工伤社会保险赔付和民事赔偿的金额的标准、领取和支付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都不得自行确定标准,不得非法提高或降低标准。
7、有要求获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
8、有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二、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主要包括: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保证,每一个从业人员都有义务认真遵守。
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3、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在作业过程中放弃使用防护保护用品或者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从业人员应当自觉地接受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掌握所从事工作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5、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的负责人报告。

拓展资料:
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等,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较大的市作了明确的规定,即:1、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2、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它城市。这三类城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其政府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在《立法法》制定以前,较大的市仅特指上述第三类城市,它由国务院根据省(区)人民政府的请求而个别批准确认,从而授予这些城市地方立法权。第一类城市的立法权早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确定,第二类城市则由全国人大专门授权而享有立法权(从1992年到1996年已先后向深圳、厦门、珠海、汕头四个特区授权)。

“较大的市”是一个法律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较大的市作了明确的规定,即:1、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2、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它城市。
这三类城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其政府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在《立法法》制定以前,较大的市仅特指上述第三类城市,它由国务院根据省(区)人民政府的请求而个别批准确认,从而授予这些城市地方立法权。第一类城市的立法权早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确定,第二类城市则由全国人大专门授权而享有立法权(从1992年到1996年已先后向深圳、厦门、珠海、汕头四个特区授权)。
目前,我国的“较大的市”有49个,其中省会城市27个、经济特区城市4个、国务院批准的其它城市有18个。国务院先后4次批准19个城市为“较大的市”(其中重庆于1997年3月升格为直辖市):1984年10月批准唐山、大同、包头、大连、鞍山、抚顺、吉林、齐齐哈尔、青岛、无锡、淮南、洛阳、重庆共13个市;1988年3月批准宁波市;1992年7月批准淄博、邯郸、本溪市;1993年4月批准苏州、徐州市。
虽然如前所述,较大的市有其特定的含义,但它必定是在中等城市基础上产生的而又不同于(至少在立法权限上高于)一般中等城市。

在我国城市系列中,有中央政府直辖市、省会城市、特区城市、设区城市(地级市)和县级市等5个类别。另外,还有国务院特批的经济计划单列城市(副省级城市,目前有十多个),其中既有部分省会城市,又有部分非省会城市。而“较大的市”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除直辖市以外有立法权的城市,包括省会城市、特区城市和国务院特批的设区城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较大的市作了明确的规定,即:1、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2、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它城市。这三类城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其政府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在《立法法》制定以前,较大的市仅特指上述第三类城市,它由国务院根据省(区)人民政府的请求而个别批准确认,从而授予这些城市地方立法权。第一类城市的立法权早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确定,第二类城市则由全国人大专门授权而享有立法权(从1992年到1996年已先后向深圳、厦门、珠海、汕头四个特区授权)。

目前,我国的“较大的市”有49个,其中省会城市27个、经济特区城市4个、国务院批准的其它城市有18个。国务院先后4次批准19个城市为“较大的市”(其中重庆于1997年3月升格为直辖市):1984年10月批准唐山、大同、包头、大连、鞍山、抚顺、吉林、齐齐哈尔、青岛、无锡、淮南、洛阳、重庆共13个市;1988年3月批准宁波市;1992年7月批准淄博、邯郸、本溪市;1993年4月批准苏州、徐州市。

可见,“较大的市”并不单是就城市规模而言,温州、泉州等城市在城市面积、人口、经济总量等方面早就超过了上述许多较大的市,但至今未被批准为“较大的市”;较大的市与计划单列市也不是同一概念,目前非省会的“较大的市”中只有大连、青岛、宁波为副省级计划单列市。

成为“较大的市”的意义

标志着城市发展达到了一定规模,在区域中具有影响力。审批“较大的市”目前尚无详细的量化指标,主要依据城市的区域影响力和发展前景等现实条件。城市规模应该是综合建成区大小、人口多少以及经济发展水平来衡量的。虽然如前所述,较大的市有其特定的含义,但它必定是在中等城市基础上产生的而又不同于(至少在立法权限上高于)一般中等城市。

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环境条件,首要的便是政策的符合实际并严格执行。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到地方,难免存在一定的“盲区”,对经济发展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在统一法制和准确执行中央政策的前提下,允许并要求各地灵活运用政策手段以便形成适宜的小气候。“较大的市”与其它城市的最大区别在于其享有地方立法权,可以制定一些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此调节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矛盾。

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政策要以文件为载体,不同的文件有不同的效力。地方政府的规章以下的红头文件可以应管理对象的要求进入行政复议程序予以审查,并且随着法律制度的健全,有可能允许进入诉讼程序,对红头文件进行司法审查;规章则因其有严格的制定程序而不受此约束,可以免去行政机关不必要的讼累。再者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制作法律文书只能引用法规、规章以上法律文件的条文,其它“红头文件”的规定不足为行政执法的凭据。

“较大的市”是一个法律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较大的市作了明确的规定,即:1、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2、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它城市。
这三类城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其政府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在《立法法》制定以前,较大的市仅特指上述第三类城市,它由国务院根据省(区)人民政府的请求而个别批准确认,从而授予这些城市地方立法权。第一类城市的立法权早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确定,第二类城市则由全国人大专门授权而享有立法权(从1992年到1996年已先后向深圳、厦门、珠海、汕头四个特区授权)。
目前,我国的“较大的市”有49个,其中省会城市27个、经济特区城市4个、国务院批准的其它城市有18个。国务院先后4次批准19个城市为“较大的市”(其中重庆于1997年3月升格为直辖市):1984年10月批准唐山、大同、包头、大连、鞍山、抚顺、吉林、齐齐哈尔、青岛、无锡、淮南、洛阳、重庆共13个市;1988年3月批准宁波市;1992年7月批准淄博、邯郸、本溪市;1993年4月批准苏州、徐州市。
虽然如前所述,较大的市有其特定的含义,但它必定是在中等城市基础上产生的而又不同于(至少在立法权限上高于)一般中等城市。

你问的问题不明确,请详细一点补充一下.

《截止到2018年中国有多少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
答: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93个地级市;375个县级市。1、23个省: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2、4个直辖市:北京...

《中国的特大城市一共有多少个?》
答:到2008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已经达到655个,其中,市区总人口达到1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包括我们所说的超大城市,一共是122个;50万到100万人口的大城市达到了118个;20万到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达到151个;20万以下人口的小城市是264个。建制镇已经达到了19234个。

《中国有多少个地级市,多少个县?》
答: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大陆地区地级市数量逐渐稳定下来,截至2017年10月2日,在总计334个地级行政区中,其中有294个地级市、30个自治州、7个地区、3个盟,地级市数量约占地级行政区总数的88%,地级市已逐渐取代地区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体。截至2018年9月26日,中国(含台湾省,内地1335个县)共计...

《中国有多少个省,多少个市?》
答:当前(2021年6月),中国共计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1、河北省:简称冀,省会是石家庄;2、山西省:简称晋,省会是太原;3、辽宁省:简称辽,省会是沈阳;4、吉林省:简称,省会是;5、黑龙江省:简称黑,省会是哈尔滨;6、江苏省:简称苏,省会是...

《中国有多少个省市区,详细!》
答:1、23个省(见下表): 2、5个自治区(见下表): 3、4个直辖市(见下表): 4、2个特别行政区(见下表): 扩展资料: 中国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

《中国有多少个城市,多少个县,多少个乡,多少个村?》
答:里面的列表是截至2003年12月3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统计。其中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的资料。国家一级行政区共34个 4个直辖市 23个省 5个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 地级(含副省级城市):共333个 282个地级市(含副省级城市)18个地区 30个自治州 3个盟 县级:共2861个 845个市辖区 374个...

《中国有几个最大的城市?》
答:全国面积最大城市呼伦贝尔市 全国人口最多城市重庆市 全国建城区面积最大的是重庆 全国绿化面积最大的是深圳市 全国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是香港,除去香港是深圳 中国GDP最高的城市香港 中国人均GDP最高的城市香港,除去香港是深圳 中国地均GDP最高的城市香港,除去香港是深圳 上海是中国第一大城市,因为...

《中国有几个大的地区例如华南地区还有多少还有华南地区有多少个省,一...》
答: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同时,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我国目前有四个直辖市、五个自治区、二十三个省、二个特别行政区。目录如下:全国分为...

《全中国一共有多少个县。谢谢。》
答:中国有34个省市自治区(包括香港、澳门、台湾),845个市辖区,374个县级市,1470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2个特区,1林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

《中国有多少省市》
答:3、五个自治区:(1)内蒙古自治区:通称内蒙古,简称“蒙”。首府呼和浩特市。内蒙古横跨中国东北、华北、西北三大地区,接邻八个省区,是中国邻省较多的省级行政区之一。(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为“新”。是中国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位于中国的西北部。(3)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首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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