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土地被别人霸占,现在我想要回来,能要回来吗?土地的名字改成霸占人的名字,但是之前是我家人的名字 自家的土地让别人占用修了公路,我现在能收回来吗?
土地被人霸占,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权利人可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收集侵权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
《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对于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
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扩展资料
《土地管理法》
第六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第七条 国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八条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法占地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土地管理法》
自家的土地让别人占用修了公路,都是私人行为,损害自己,利于别人,精神可佳,无私奉献。
在你愿意的情况下,别人才能修路,投工投资把路修好。使用当中你想把你的土地收回,断路伤人,非常不值。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土地别要,道路不断,利人利己,确保平安。个人之见,仅供参考,
我家土地被别人霸占,
现在我想要回来,
能要回来吗
土地的名字改成霸占人的名字,
但是之前是我家人的名字
如果是私自改的
是无效的
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利用有意识的动作来改变我们的心情,利用心情来改变我们的行为,这是帮助我们度过生活中困难时刻的有用方法。英国小说家艾略特曾写道:“行为可以改变人生,正如人生应该决定行为一样。”如果我们能记住这句格言并遵照它去做,我们就能获得更充实更快乐的人生。一项研究表明,人们处理情绪的方法有四种:
(1)逃避。我们每个人都希望避开痛苦的情绪,然而有些人因为矫枉过正,结果连那些他想得到的情绪也失去了。譬如说他们害怕失望,因此极力想避开会导致失望的情况,如畏缩于拓展人际关系,不敢接受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当一个人有这种现象时就如同掉进陷阱之中。就短期来看,他是避开了会使他失望的可能,可是却也失去了能使他得到关怀和信心的机会,也许这正是他渴望得到的情绪。除非你完全失去感受的能力,否则你就免不了产生情绪,一心想逃避自认为是负面的情绪并不是办法,积极的作法是你应该从这些负面的情绪中挖掘它正面的意义及功能。
(2)否认。有些人经常不愿让恶劣的情绪为他人所知晓,便会这么说:“我并不觉得有那么糟。”然而他们的心里却一直惦记着那些事,为什么自己就那么“衰”?为什么别人会想占自己的便宜?或为什么自己已经尽了力却仍不如意?他们就只会往这些负面方面想,却不去想如何来改变自己的意焦。一个人如果真的遇上不如意,却想一味地隐瞒,这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会带给自己更多痛苦;如果一味不理情绪所带来的信息,那也不会使你觉得更好受,反倒更加强了那种负面的情绪,直到最后你不得不正视。
(3)屈服。有些人对于痛苦的情绪很容易便屈服了,他们无心从其中学到宝贵的教训,反倒刻意加强它们的威力,甚至于还不服气地对别人说:“你们以为能够应付得来,让我告诉你们,它远比你们所想的困难得多。”当他们说过话时,就真觉得好像是在说一个事实,好像自己遇到的是别人所未曾经历过的,自己能有此经历是件值得骄傲的事。可以想象一个人如果常常有此举动,那就真是掉进致命的陷阱里,若不尽全力抽出身来,人生最后就必然如他自己所预言的那样潦倒一生。处理痛苦情绪最有效且最健康的方法,就是要学会看出它对你的正面意义。
(4)学习与应用。如果你真想过个有意义的人生,那么就得让情绪为你所用。只要你有感受的能力,就脱不了各种各样的情绪,所以你别想逃离它、别想消除它、别想视而不见它、别想歪曲它的意义,当然更别想让它控制你的人生。情绪,就算是会带给你短期的痛苦,但它绝对是一座你内心的。
《...吗?我的土地有县62年证,一直给别人霸占,现在我能要回来吗》
答:土地诉讼有时效,你可以带全证件请律师咨询一下,再和律师一起到法院起诉,法院是坚持正义,主持公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