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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性质分类

作者&投稿:安苏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只有国家有,但是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不管是机关单位还是个体在使用土地的时候,都是要到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很多种。
土地权属是土地的所有权及由其派生出来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的统称。我国的土地权属性质分为: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他项权利等。
(一)集体土地
一般是农村土地,只能一个村户籍人员之间办理过户,需要买卖双方到村委会申请,受理会公示,全村三分之二同意后,在村委会办理过户,不对外村户籍
(二)国有土地
又分为划拨和出让性质。划拨,是不能办理过户的,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转变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才可以办理过户。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过户只有几百手续费。
土地使用权性质引发的风险:
1、土地使用期限。
我国目前的土地性质分为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租赁土地),土地性质不同处置难易程度也不同。划拨土地是国家在实行土地出让制度前实行的由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出让土地则是指开发商以有偿的方式取得土地,并向国土资源部门支付土地出让金,这样的土地具有使用年限,属于住宅类土地的使用期限为70年,属于工业类土地的使用期限为50年,属于商业服务综合类土地的使用期限为40年。银行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时,应特别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否则就可能给日后处置房地产时埋下隐患。如是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办理抵押登记时,就需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1999年下发的《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规定办理。
2、处置费用。
对于出让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交易,由于房地产开发商此前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时不需要再交费(重新办理出让手续);属于划拨用地性质的房屋土地,处置抵押房地产时程序较为繁琐,并需要向国土资源部门补交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容易产生风险。根据现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它们对人民法院强制变价或当事人自行处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限制,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1)是被执行人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或者没有自主的处分权。只有涉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转让、抵押时,经过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地上建筑物所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一并转让。
(2)是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拍卖、变卖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或以物抵债时,在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随地上物同时转移。
(3)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转让,或人民法院事先取得了土地管理部门的一致意见而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的,受让人要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手续,并依法缴纳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第二条之规定,如果企业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时,履行了法定的审批手续,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应认定抵押有效。按照这个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对申请执行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抵押物变价后,优先扣除土地出让金,申请执行人可就剩余变价款项部分优先受偿。所以银行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时,应当注意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充分考虑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所存在的高风险,否则将有可能增加处置抵押房地产的费用,实践中的个别时候,还存在拍卖(变卖)价款还不足以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由于拍卖价款的金额是相对固定的,如果增加了不必要的费用如补交高额的土地出让金,贷款本息就有可能得不到足额偿还而形成不必要的损失。
3、各级开发区办理以即缴即退方式办理的工业用地出让手续。
当前,各级开发区为吸引投资,凡符合招商条件的入园企业,国土部门基本土地出让金以即缴即退方式(零出让)为企业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金发票。各级开发区为了扶持入园企业,解决其融资难问题,在与入园企业办理国有土地抵押登记时,开发区也是一路绿灯予以放行。这里面隐藏的风险就是一旦企业经营不善,主张抵押权时,开发区就会执行法院发函,称:涉案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基于xx文件,给入园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如该宗土地使用权由新的受让人获得,则应按相关法律法规重新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补交各类税费。实践中,依法拍卖土地使用权的款项一般不足以补交土地出让金及给类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农田属于什么性质用地》
答:问题二:谁能帮我查一下这块地的土地性质,是属于基本农田,还是一般农田,坐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复垦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

《土地用地分类》
答:例如,往往难以决定,草原否是被用于农业用途。区分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和他们的定义已普遍影响到分类系统、数据采集和信息系统的发展。怎样申请土地使用权?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土地权属争议有哪几种的类型》
答: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是指土地权属争议的不同分类。土地权属争议从不同角度分类,有不同的类型:从权属性质分:土地所有权争议、土地使用权争议、他项权利争议;从土地利用现状分;耕地争议、园地争议、林地争议、牧草地争议、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争议、交通用地争议、水域争议、未利用土地争议等。以自然人或法人...

《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情况摘要 权属性质 国有土地》
答:楼主的担心大可不必,这样给你解释就明白了。中国土地有国家和集体两种所有制,土地证交易前,有可能会有三种不同的性质出现,一、出让 有偿出让 开发商或者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建房 二、划拨 无偿划拨 含有国家福利在内的一些住房土地 三、国有土地 以上两种现象,经过一次交易的...

《建筑用地性质有哪几种?》
答:建筑用地性质有以下几种:1、建设用地按其使用土地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农业建设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2、按其土地权属、建设内容不同,又分为国家建设用地、乡镇建设用地、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和建设用地;3、按其工程投资和用地规模不同,还分为大型建设项目用地、中型建设项目用地和小型建设项目用地。建设...

《工业用地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
答:工业用地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工业用地,首先是需要当地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后,变成国有建设用地,然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县政府的用地指标。才能是工业用地的。所以,工业用地是国有土地,没有土地权属性质是集体土地的工业用地。一个是对土地使用权的限定,一个是对土地所有权的描述,两个不同...

《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如何划分》
答: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性质,出让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的形式。 2、出让合同的分类 (1)成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它有三个特征:一是受让方一般是地产商,主要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二是出让地块面积较大,用途一般为某类综合区;三是合同对开发企业对转让、出租等经营行为的条件、内容有详细规定;四是必须按审批权限报批。 (...

《请问,只办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没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是什么性质...》
答:土地的性质是国有的,但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证明合法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题目中已经办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只是作为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

《农村土地征收后土地性质变吗?》
答:农村土地经过国家征收,由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所以,农村土地征收后,土地性质发生了改变。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

《土地用途分类是哪些》
答:二、土地用途可以变更吗 土地使用者可以变更国有土地用途的,但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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